行政许可

关于精河县金腾振再生物资回收场重新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公示
2024-07-15 州生态环境局 点击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我局对精河县金腾振再生物资回收场重新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精河县金腾振再生物资回收场符合有关要求,可以发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予公示。

申请单位:精河县金腾振再生物资回收场

经营设施所在地:博州精河县精河工业园开源大道东侧

法定代表人: 刘金璇

经营类别: 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14-08)

HW31含铅废物(900-052-31)

设施规模:3500吨/年

经营方式:收集、贮存

公示日期: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19日(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署名电话或书面联系我局。

地址:博州生态环境局博乐市五台路

电话:0909-2319546

邮箱:bzsthjj@163.com

审核人:刘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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