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6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2026年06月17日 09:57 州生态环境局 点击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7日—2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9—2319530

通讯地址:博乐市文化路333号州直机关综合楼2号楼4061室

邮 编:8334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承诺文件

1

阿拉山口市鹏煜10万千瓦/80万千瓦时固体储热共享储能电站项目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阿拉山口市

阿拉山口鹏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内容主要为:建设1×35.4MW高温高压一次中间再热凝气发电机组+116t/h高温高压电蓄热锅炉系统+2×30MW电极热水锅炉系统,其中电蓄热锅炉系统包括蒸发过热单元(2套-6组电蓄热锅炉)和再热单元(1套-1组电蓄热锅炉),及配套附属系统,建设一座鹏煜220kV汇集站,储能和发电均接入鹏煜220kV汇集站,占地面积15.357hm2。本项目总投资64000万元,环保投入资金110万元,占总投资额0.17%。

施工期及运营期影响及预防措施

㈠ 生态环境影响。施工期应划定施工区域,严守施工红线,禁止进入自然保护区内;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避免在雨天进行开挖、填筑等扰动较大的施工活动。基础开挖土方堆存过程中使用防尘网,并定期洒水抑尘,施工后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原状地貌,做到“工完、料尽、场清、整洁”,恢复原有生态。

运营期做好厂区绿化,项目的建设对植物群落组成和结构影响微弱,对植物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小。

㈡ 废气。施工期表土临时堆场采用密目网遮盖;配备洒水车,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大风时增加洒水量及洒水次数,表土在堆存过程中及时压实、整平,堆存结束后及时进行绿化恢复植被;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水泥采用密闭罐车运输,对运载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篷布减少洒落,同时车辆驶出装、卸场地时低速行驶,减少汽车行驶扬尘的产生,大风天气停止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

运营期无废气污染物产生。

㈢ 废水。施工期混凝土养护废水,除少量随施工时自然蒸发和入渗外,基本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阿拉山口市生活设施,不设置临时生活区,无生活污水产生。禁止在项目区清洗车辆。

运营期化学水处理车间产生的反渗透反洗浓水及澄清、过滤器排水经工业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化学超滤水箱;剩余高盐浓水进入蒸发塘蒸发。空冷塔冷却循环产生的排污水,进入蒸发塘。冲洗废水直接收集后用于厂区内的绿化灌溉。

㈣ 噪声。施工期项目周边无居民等噪声敏感点且夜间不施工,因此施工作业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施工噪声将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而消失。

运营期通过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

㈤ 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垃圾外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场所处理,无法回填的弃土,优先用于进场道路填方及场地平整;剩余部分密闭运输至阿拉山口市指定弃土消纳场进行消纳,或送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安全处置。

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工业废水处理站污泥,脱水处理后运至博州阿拉山口市一般固废填埋场填埋。污水处理蒸发结晶暂存于化学水处理车间的库房,后交由检测单位对其定性分析,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润滑油和废铅蓄电池分别收集到密封容器内与含油抹布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贮存库,最终交给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置。

㈥ 运电磁环境影响。本项目汇集站建成后,对升压汇集站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升压汇集站电磁环境影响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要求限值,项目对周边的电磁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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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苏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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