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7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日—7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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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博乐市文化路333号州直机关综合楼2号楼4061室
邮 编:8334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承诺文件 |
1 |
博州戈洲11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博尔塔拉供电公司 |
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主要建设内容为:戈洲110千伏变电站增容扩建1台50MVA主变;扩建110kV出线间隔1回;建设110kV输电线路总长27.6km,包括:新建110kV单回架空输电线路总长27.4km,调整110kV单回架空输电线路长0.2km;改造220kV单回架空输电线路长1.6km;配套建设光纤通信工程。本项目总投资4190.0万元,环保投入资金122.04万元,占总投资额2.91%。 |
施工期及运营期影响及措施: ㈠ 废气。施工期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对施工道路、场地采取洒水降尘的措施,减少粉尘产生。 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㈡ 废水。施工期施工人员租住当地民房,生活排污依托民房所在乡镇排污系统;现场施工活动中产生的生活排污依托站外已建化粪池,定期拉运至精河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置。线路塔基基础养护废水,受干燥气候影响自然蒸发。 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㈢ 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文明施工;采取低噪声设备;严格把控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 运营期变电站首选低噪声主变,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及配电装置。优化导线特性,加强运行管理,保证线路运行时沿线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㈣ 固废。施工期生活垃圾运至就近垃圾转运站处置;施工土方回填、护坡、平整及迹地恢复,弃方及建筑垃圾运至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指定地点进行综合利用或做填埋处置;可用包装袋及其他可回收材料统一回收、综合利用。 运营期本期变电工程为增容扩建工程,不增加劳动定员。不存在生活垃圾等固废排放。建设事故贮油池1座,有效容积35.0m3;变压器底部设地下钢筋混凝土贮油坑,有效容积22.0m3;事故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㈤ 电磁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做好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及环保标志的悬挂工作,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对员工进行电磁基础知识培训,在巡检带电维修过程中,尽可能减少暴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强电磁水平监测。保证线路沿线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表1频率为50赫兹时“公众暴露限值”:工频电场强度≤4000伏/米;工频磁感应强度≤100微特斯拉。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其频率50赫兹的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000伏/米,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㈥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尽量减少占地、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扰动面积,作业区四周设置彩条旗、围栏控制作业范围;减少地表开挖裸露时间、避开雨季及大风天气施工、及时进行迹地恢复等;对牵张场等临时占地区域,在施工结束后,对占地范围内清理平整,对扰动区域适当洒水增湿,使其自然恢复,逐渐恢复为原有地貌;加强宣传教育,设置环保宣传牌。红线区内:合理定位塔基,少设牵张场、跨越场,缩小施工活动范围,杜绝产生任何生活垃圾,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对施工人员做好宣传及监督工作,控制施工人员数量,合理安排施工计划。 运营期巡检通行依托周边已有道路作为输电线路巡检道路;对植被发育欠佳且具备人工恢复条件的塔位段,在运行期可适当洒水增湿,逐渐恢复为原有地貌。在红线区内进行的任何维护或检修活动,采取与施工期同等严格的生态保护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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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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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三北110千伏变电站1号主变增容改造工程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博尔塔拉供电公司 |
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1#10MVA主变,在原1#主变位置增容扩建一台50MVA主变。本项目总投资802.0万元,环保投入资金50.45万元,占总投资额6.29%。 |
施工期及运营期影响及措施: ㈠ 废气。施工期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对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的措施,减少粉尘产生。 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㈡ 废水。施工期施工人员租住当地民房,生活排污依托民房所在乡镇排污系统;现场施工活动中产生的生活排污依托站内已建旱厕,定期交由周边农户拉运,做堆肥处理。 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㈢ 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文明施工;采取低噪声设备;严格把控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 运营期变电站首选低噪声主变,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及配电装置。优化导线特性,加强运行管理,保证线路运行时沿线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㈣ 固废。施工期生活垃圾运至就近垃圾转运站处置;弃方及建筑垃圾运至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指定地点进行综合利用或做填埋处置;可用包装袋及其他可回收材料统一回收、综合利用。 运营期本期变电工程为增容扩建工程,不增加劳动定员。不存在生活垃圾等固废排放。建设事故贮油池1座,有效容积30.0m3;变压器底部设地下钢筋混凝土贮油坑,有效容积6.0m3;事故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㈤ 电磁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做好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及环保标志的悬挂工作,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对员工进行电磁基础知识培训,在巡检带电维修过程中,尽可能减少暴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强电磁水平监测。保证线路变电站站界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表1频率为50赫兹时“公众暴露限值”:工频电场强度≤4000伏/米;工频磁感应强度≤100微特斯拉。 ㈥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尽量减少占地、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扰动面积;减少地表开挖裸露时间、施工面洒水降尘、物料运输篷布遮盖、土石方采用防尘布(网)苫盖。 运营期主要对变电站进行日常巡检,对周边生态环境基本无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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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苏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