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日—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9—2319530
通讯地址:博乐市文化路333号州直机关综合楼2号楼4061室
邮 编:8334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承诺文件 |
1 |
博乐市阿热勒托海牧场玉米烘干厂建设项目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阿热勒托海牧场苏门迭布斯格村 |
新疆田康现代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青蓝益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选址位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阿热勒托海牧场苏门迭布斯格村。项目区东侧为空地,西侧为村路,隔路为废弃的待拆民房,南侧为X208道路,北侧为待播农田。本项目占地面积13539m2,建设内容为新建1条玉米果穗烘干生产线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等。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6万元,占总投资的19%。 |
一、施工期影响及措施 本项目存在未批先建情况,目前工程已全部完成建设,尚未投产,无后续施工环节。 二、运营期影响及措施 ㈠ 废气。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生物质热风炉废气、玉米果穗脱粒、清选粉尘、灰渣库扬尘和食堂油烟。生物质热风炉产生的烟气经一套烟气处理系统(低氮燃烧技术+SNCR选择性非催化还原脱硝+PNCR高分子干法脱硝+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3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脱粒、清选工序产生的粉尘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通过附壁烟道排放。生物质热风炉废气中颗粒物、SO2、NOx和林格曼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标准;脱粒清选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食堂油烟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37822—2019)油烟最高允许浓度≤2.0mg/m3标准。厂界无组织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㈡ 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食堂废水排入食堂隔油池后,同生活污水一起排入生活区已建的化粪池集中收集处理,通过污水管网排放至博乐市阿热勒托海牧场污水处理厂处理。 ㈢ 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合理布局、设置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 ㈣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玉米皮、玉米棒芯、少量杂质集中收集后,作为饲料外售;除尘灰、热风炉灰渣定期拉运至博州金三角工业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填埋场处置;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合理处置,危险废物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㈤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活动范围,严禁乱碾乱轧,避免对项目占地范围外的区域造成扰动。应根据场地周边植被分布情况,加强项目区绿化,减少土地沙化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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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苏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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