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7日—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9—2319530
通讯地址:博乐市文化路333号州直机关综合楼2号楼4061室
邮编:83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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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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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泉县新赛矿业有限公司新疆温泉县夏格纳平板玻璃用石英岩矿勘察、开采、加工项目(二期)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县安格里格镇 |
温泉县新赛矿业有限公司 |
新疆寰宇净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于2023年11月建设完成生产区域、沉淀池、清水池、成品堆场、原料堆场、宿舍、食堂,未投入生产,属于“未批先建”。本次仅新增建设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危险废物贮存点及原料堆场,项目生产区域、沉淀池、清水池、成品堆场、原料堆场、宿舍、食堂等其余建构筑物、生产装置均依托已建工程,不进行新建、改建及扩容,生产规模、生产工艺保持不变。本项目设置一条石英碎石生产线,建成后年产90万吨石英碎石。本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入资金68万元,占总投资额17%。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本项目2023年11月建设完成生产区域、沉淀池、清水池、成品堆场、原料堆场、宿舍、食堂,未投入生产。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为生产设备、配套设备的安装及新建危险废物贮存点及拟建堆场,不涉及土建工程。为控制设备安装及建设污水处理站期间的噪声污染,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妥善处理安装工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安装时产生的废弃物。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㈠ 废气。石英碎石生产线采取湿式作业,且对破碎、色选工序采用密闭生产工艺,生产车间采用封闭厂房;成品堆场设置喷雾降尘设备,洒水抑尘、三面围挡、堆场全覆盖;在装卸过程中,加强洒水防尘力度、避开大风天气卸车;运输车辆采取减速慢行,对厂区道路进行洒水,进出厂区时必须进行加盖篷布;食堂油烟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引至楼顶排放。 ㈡ 固体废物。本项目沉淀池沉砂定期清捞,送至企业矿山排土场进行综合利用;废含油抹布、废润滑油及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㈢ 废水。生产废水经二级沉淀池+清水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采用吸污车清运,拉运温泉县安格里格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㈣ 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内布设减振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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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苏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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