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8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2026年08月17日 11:08 州生态环境局 点击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7日—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9—2319530

通讯地址:博乐市文化路333号州直机关综合楼2号楼4061室

邮编:8334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承诺文件

1

温泉县泰能矿业有限公司温泉县夏格纳石英岩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县安格里格镇托斯呼尔图村、扎勒木特乡布热村。

温泉县泰能矿业有限公司

新疆正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温泉县夏格纳石英岩矿配套建设选矿厂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本项目占地面积13333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设一座年产40万吨石英石选矿厂及配套设施。本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入资金50万元,占总投资额2.5%。

施工期及运营期影响及措施

㈠ 废气。施工期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将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建筑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

运营期生产过程中破碎筛分全密闭设置,粉尘采取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处理后排放;成品堆存于封闭成品库房内;采用输送廊道封闭输送;厂区采用道路硬化及洒水降尘措施;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屋顶排放。

㈡ 废水。施工期设置临时沉沙池,含泥沙雨水、泥浆水经沉沙池沉淀后回用到生产中;车辆清洗污水经隔渣、隔油和沉淀处理,用于厂区的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吸污车定期清运至温泉县安格里格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运行期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吸污车定期清运至温泉县安格里格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㈢ 噪声。施工期采用先进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在施工作业中必须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对不同施工阶段,按《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对施工场界进行噪声控制。

运营期加强车辆管理,加强设备维护,确保机械设备正常运转,减少非正常生产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集中控制,采取密闭隔离、减振等措施。

㈣ 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垃圾及时运至当地住建部门指定的场所;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运营期收集粉尘和不合格产品全部外售用作建材原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隔油池油泥统一交由专门的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废机油和废油桶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㈤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采取地表压实等措施;将施工形成的陡坎进行削坡,以防止坍塌;明确施工用地范围,禁止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施工结束后,施工临时生产设施将予以拆除,以利于天然状态下植被的恢复。

运营期加强植被保护,强化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严禁乱碾压植被,减少对土壤植被的破坏。限制车辆行驶路线,减少影响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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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审核人:苏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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