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监管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细则》规定,博州生态环境局全面梳理,按程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经集体研究,形成了《博州2026年度第二次动态调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移出企业名单》《博州2026年度第二次动态调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新增企业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自2026年8月21日―8月27日止。在此期间,如有异议,可以向博州生态环境局进行反馈,联系电话:0909—2319557。
附件1:博州2026年度第二次动态调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移出企业名
附件2:博州2026年第二次动态调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新增企业名单
博州生态环境局
2026年8月21日
审核人:苏荣
关联稿件:
扫一扫,用手机查看


新公网安备 652701020000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