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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扎实推进住建领域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2026年08月04日 10:52 人防应急管理科 点击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防范化解住建领域气象灾害风险,筑牢城乡建设安全屏障,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博州住建局立足行业职能,聚焦工程建设、城市运行、房屋安全等重点领域,多措并举推动《条例》落地落细,全力抓实气象灾害防御各项工作。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健全防控工作体系。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重点工作,修订完善《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震应急预案》等多项专项应急预案,细化预警响应、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工作流程。常态化开展《条例》学习宣贯,利用集中政治学习,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研学《条例》全文及相关实施办法11次,同时面向全州建筑施工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市政运维单位,通过现场宣讲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覆盖行业人员400余人次,筑牢全员防灾思想根基。

二是聚焦主责主业,夯实行业安全防线。严把工程建设关口,常态化监管全州123个在建项目,针对大风、降雪、高温等极端天气落实停工、防护、养护等管控措施,结合阿拉山口大风多发特点,精准开展专项预警和隐患排查。常态化开展市政设施隐患排查,累计疏通排水管网160余公里,清掏雨水井3800余座,维修整改排水管网30处,更换破损井盖54套,持续整治城市低洼积水点位22处,全面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大风天气重点排查户外广告牌、路灯杆、围挡等高空构筑物安全隐患,寒潮、暴雪天气提前落实市政官网防冻、防滑、防破裂措施,保障极端天气下城市基础平稳运行。

三是推进房屋排查,守住群众居住防线。常态化开展城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地震危险区11001栋城镇住宅进行全面排查,对54栋抗震构造措施不达标的平房,已采取停止使用、清空人员、设置警示标识等临时管控措施,通过加固改造、依法拆除或变更使用功能等方式彻底完成隐患整治,切实保障群众居住安全。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畅通预警传递渠道,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下一步,博州住建局将靶向补齐工作短板,持续深化《条例》宣传培训,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加快老旧设施升级改造,深化部门协同联动,完善应急处置体系,全方位提升住建领域气象灾害综合防御能力。

审核人:谢国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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