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文件

关于调整《自治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安装工程2022年博州地区单位估价表》等计价依据定额内人工费单价的公告
2026年08月04日 18:55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点击量:

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自治区住建厅关于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及各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及时为建设工程各参建方提供计价依据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针对规费不再单独列项进行了测算现结合实际,配套调整我各专业工程定额内人工费单价。

特此公告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83

(联系人:屈晓军联系电话:0909-2319340

自治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安装工程2022博州地区单位估价表等计价依据定额内人工费单价的配套调整

目前配套的计价依据有自治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通用安装工程及自治区补充消耗量定额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22博州地区单位估价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博州地区单位估价表自治区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2011博州地区单位估价表》,现对定额内人工费单价作如下调整

一、《自治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22博州地区单位估价表》

估价表内人工费单价以综合工日表示,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其中一类人工调整为109.60/;二类人工调整为141.60/工日;三类人工调整为160.10/工日。机上人工单价按照141.60/工日执行。

二、《通用安装工程及自治区补充消耗量定额2022博州地区单位估价表》

估价表内人工费单价以综合工日表示,不分工种、技术等级,每工日单价调整为141.60元。机上人工单价按照每工日141.60元执行。

三、《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22博州地区单位估价表》

估价表内人工费单价以综合工日表示,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其中一类人工调整为109.60/工日;二类人工调整141.60/。机上人工单价按照141.60/工日执行。

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博州地区单位估价表》

估价表内人工费单价以综合工日表示,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其中土建人工调整为54.30/工日安装人工调整为56.10/工日。

五、《自治区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2011博州地区单位估价表》

估价表内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示,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其中土建工程人工调整为54.30/工日;安装工程人工调整为56.10/工日。

六、其他

本通知自2026820日起在博州范围内执行。执行之日前已发布招标文件或已签订施工合同的项目仍按原招标文件规定或施工合同约定执行。

具体解释工作由博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

审核人:谢国宏

关联稿件:

【关闭文章】

扫一扫,用手机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