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设管理

2026年博州保障性住房(公租房)分配工作情况
2026年09月11日 19:33 住房保障中心 点击量:

2026年,博州严格落实《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公租房管理办法(试行)》(博州政办规〔20211号),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开展公租房分配,持续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切实把公租房资源精准配置到住房困难群众手中,实现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

一、住房分配政策

以《博州公租房管理办法》为根本遵循,公租房只租不售,仅用于承租人自住,严禁转租、转借、闲置以及经营使用。实行差别化租金制度,按照家庭收入水平核定租金比例,城镇低保家庭租金缴费比例不高于3%,低收入家庭不高于8%,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不高于12%,租金实行动态调整,执行政府指导价,租金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房屋维修养护和运营管理。配租过程落实嵌入式居住要求,促进各民族共居共融。建立轮候、续租、退出闭环管理体系,轮候期一般不超过3年,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到期仍符合条件可申请续租;对转租转借、长期闲置、拖欠租金超过6个月等情形,依规予以清退并纳入信用惩戒。依托智慧住房保障平台推进一件事一次办,落实多部门信息共享,实现资格线上核验,提升审核分配信息化水平。

二、分配对象

公租房分配面向本地住房困难的多类群体。重点保障城镇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将新就业无房职工、新入职大学生、引进人才、环卫工人、公交司机、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家政从业人员、有组织转移劳动力、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纳入保障范围,保障农业转移人口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住房保障权利。优抚对象、孤老病残人员、劳模英模、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消防救援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实行优先配租。申请人员需满足本地无住房、家庭财产收入达标等基础条件,外来务工人员需取得居住证

三、分配房源

全州公租房总规模19769套,房源来源包括政府集中新建、商品房配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渠道,单套建筑面积原则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2026年分配房源由各县市统筹,包含历年结转空置房源、承租人到期腾退房源。结合年度保障需求,统筹盘活存量公租房,优先保障轮候库内待分配家庭;同步做好房源摸排,完善房源台账,对房屋设施开展维修检修,确保分配房源具备入住条件。

四、分配程序

严格执行申请受理、联合审核、社会公示、登记轮候、公开配租的标准化流程。一是申请受理,申请人可以家庭、个人或单位名义,向社区、政务服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予以受理,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二是联合审核,住建部门联合公安、民政、自然资源、人社等部门开展收入、房产、户籍信息交叉核验,落实信息共享机制,严把准入关口。三是两级公示,审核通过对象在政府门户网站、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纳入公租房轮候对象库;审核不通过书面告知理由,申请人可申请15个工作日内复核。四是轮候配租,房源确定后发布配租公告,结合优先保障政策,采取抽签、综合排序等方式确定选房顺序。选房完成后签订自治区示范文本租赁合同,完成网签备案,开展入住前政策宣讲教育。

五、分配过程管理

全流程坚持阳光操作,配租公告、轮候名单、分配结果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社区公告栏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分配全程留存档案资料,做到一户一档。分配结束后同步做好后续管理,定期复核承租家庭收入、人口、住房变动情况,对不再符合条件的家庭按程序启动退出机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设立投诉电话、信箱,及时处置群众反映问题。同步开展公租房专项排查整治,严防骗租、转租转借等违规行为,保障公共住房资源公平高效使用,切实发挥公租房兜底保障作用。

六、分配结果

目前,全州共19769套公租房,已分配17577套,其中,博乐市7734套、已分配6566套,阿拉山口市2348套、已分配2092套,精河县4481套、已分配4335套、温泉县4677套、已分配4355套,赛管委529套、已分配229套。

根据《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公租房管理办法(试行)》(博州政办规【2021】1号)“第三章申请与审核第十五条县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在门户网站和申请人居住地社区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登记为公租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及“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三十三条公租房筹集、分配、运营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纳入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和绩效考核。”公租房分配结果及具体名单由各县市进行公示。

审核人:邢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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