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管理

精河县安阜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8月31日 10:38 城乡建设管理科 点击量:

精河县安阜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6年2月,注册资本12639.36万元,位于精河县茫丁乡北地东村3组188号,公司设有办公室、财务室、收费办、换热站、热源站等部门,现有职工60人,热源现有130吨热水锅炉1台,160吨锅炉1台,供热能力可达300万平方米,现保障城区供热面积250万平方米。

一、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恪守承诺;

2、真心实意为用户着想,尽量满足用户的合理需求;

3、公布服务承诺、服务项目、服务范围、服务程序、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接受社会与用户的监督;

4、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明确供热单位与用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服务热线

老房管所收费大厅(老茫丁乡派出所东侧):0909-5332590

精河县客运站交通宾馆西侧门面:0909-5339100

精河县锦园小区62-1号楼7-3号门面:0909-5322389

绿园一期10号楼门面康之源大药房隔壁收费点:0909-5321696

外网抢修电话:15646900208、15646900209

三、用户报停须知

1、具备提暖条件的,每年910日前到我公司办理停暖手续,超出规定的时间提出申请的,将不再受理。申请停暖的有效期仅为一个采暖期,在停暖期结束后用户应及时办理下一采暖期续停或恢复供热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视为供热我公司将收取100%取暖费

2、经供热企业认定,用热户的供热系统能够和热网系统有效分离,且分离后不危害其他用热户或者影响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行;

3、用热户报停应向供热企业交纳总供热费40%的基本热费,未按时缴纳基本热费的,停暖申请自动作废,视为正常供暖,按全额收取取暖费。

4、热户可在各收费点办理停暖手续。

四、用户申请供暖流程

报停用户中途申请用热,我公司核实后缴纳剩余取暖费。

审核人:邢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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