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博州交通运输局关于选聘交通运输执法社会义务监督员的公告
2026年08月12日 10:53 博州交通运输局 点击量:

为进一步加强我州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社会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加强行政执法社会监督,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有关精神,博州交通运输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交通运输执法社会义务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名额

本次拟选聘社会义务监督员5名。主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工作者、运输企业从业人员、法律工作者、专家学者及社会热心群众中产生。

二、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社会责任感。

2.关心和支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熟悉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者优先。

3.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善于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敢于提出监督意见。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25周岁至60周岁之间,能够保障参与监督工作的时间和条件。

5.本人无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严重失信记录。

三、工作职责

1.日常监督:对交通运输执法人员的风纪、执法程序、服务态度等进行日常监督。

2.信息反馈:收集社会各界对交通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向博州交通运输局反馈。

3.参与活动:参加执法体验周、基层站所开放日、案卷评查、座谈会等活动。

4.宣传引导:向公众宣传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协助化解执法矛盾。

四、选聘程序

1.报名推荐: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需填写《博州交通运输执法社会义务监督员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资格审查:由博州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3.公示聘任:拟聘人选名单将在博州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聘书及监督证件。

五、聘期管理

社会义务监督员聘期为2年,自聘书颁发之日起计算。聘期内不享受工资报酬,开展监督工作产生的必要费用按相关规定执行。聘期届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职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六、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5日至30日。

2.报名材料: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

3.提交途径:请将材料通过电子邮箱(119319133@qq.com)邮寄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南城区州直机关1号办公楼博州交通运输局,邮编:833400。

七、其他说明

报名者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博州交通运输局所有。

咨询电话:18129199100

附件:博州交通运输执法社会义务监督员申请表

审核:刘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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