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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护航水利建设 博州上半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实现“全覆盖、零事故”
2026年07月20日 12:19 博乐市市水利局 点击量:

2026年以来,博州紧扣自治区水利厅质量管理工作部署和全州水利建设年度任务,坚持“质量第一、安全至上、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以压实参建各方责任为核心,以全过程管控为抓手,常态化开展质量监督、安全督查、隐患整治各项工作。上半年全州在建水利工程监督覆盖率100%,未发生质量事故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质量安全工作总体平稳可控。

一是夯实监管基础,规范监督工作流程。严格落实监督备案制度,协同县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博乐市乡村小型引调水工程、精河县灌区调配水工程、温泉县渠系改造提升工程等17个在建项目逐一核查审批手续、招投标资料、参建单位资质及人员配置,规范办理质量安全监督备案,备案率100%。结合年度水利工作要点和项目建设实际,逐项目制定《质量监督工作计划》,明确阶段性监管重点、检查频次和责任分工,推动监督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强化过程管控,提升监督检查质效。采取“四不两直”、日常抽查、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紧盯原材料进场报验、隐蔽工程施工、质量检验验收及关键人员到岗等核心环节。上半年累计开展质量巡查6次,下发书面检查意见书8份,排查发现问题142项,建立台账、跟踪复核、销号闭环,整改到位率93.7%。针对深基坑、高支模等危大工程及高处作业、有限空间等高危环节加密监测,联合第三方检测机构飞检钢筋、水泥、混凝土试块50组,合格率100%。转变“走过场”式监督思路,特邀新疆水发建设集团2名质量安全专家进驻前进水源工程、牙马特水库等重点工程开展“解剖式”体检,精准排查问题隐患31项,现场“边查边教边改”,把检查现场变成教学课堂,参建单位质量意识和履职能力同步提升。

三是补齐小型工程短板,压实“三个责任人”。针对河流治理、调配水工程等项目“点多面广、管理偏弱”的特点,逐项目核清项目法人、施工、监理三方责任人,建立小型水利工程质量责任台账,杜绝“责任人空白”。对农村饮水巩固提升、灌区配套改造等民生类小工程,严守“源头把控、过程监管、终端达标、群众满意”底线,推动小型工程质量管控从“松”到“紧”。

下一步,博州将继续紧扣年度质量提升目标任务,深化“政府监督、法人负责、社会管理、企业自检”责任体系落地,抓实抓细全过程质量管控,为全州水利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审核人:姚书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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