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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昆汇线35kV线路33#铁塔基础修复涉河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
2026年07月31日 19:17 博州水利局 点击量:

新疆双河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昆汇线35kV线路33#铁塔基础修复涉河工程建设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涉河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本工程的涉河建设方案。本工程为电力塔基水毁应急维修工程,昆汇线35kV线路33#铁塔位于温泉县地区境内,输电线路跨河处位于博尔塔拉河昆得仑渠首下游约3.6公里河段。现状塔基因河道汛期水流冲刷、岸坡淘刷出现基础破损、护坡塌陷、基座裸露等水毁危害,存在塔基失稳、线路运行安全隐患。

工程对塔基周边水土流失、基坑土体流失塌陷进行修复;采用原地开挖土层分层回填至与原地面齐平;塔基四周修筑防冲刷护坡,配套完善排水系统,消除雨水冲刷、坡面径流侵蚀基础隐患,恢复塔基土体稳定,保障铁塔抗倾覆、抗拔承载力满足运行规范要求。

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工程电压等级35kV,防护等级为Ⅳ等,防洪标准为10~20年,本次输电线路防洪标准取20年一遇。

二、33#塔基远离主河道,距离主河槽25米,塔基占地较小,不影响河道行洪,不会对河势造成不利影响。本工程为原位维修加固,无新增构筑物、无缩窄行洪断面、无新增阻水体量,施工期临时作业范围小、工期短、无持续性阻水结构,对博尔塔拉河设计行洪流量、行洪通道无影响。工程修复后恢复原有岸坡防护体系,有效改善局部岸坡抗冲刷能力,遏制原有水毁点位持续坍塌、局部河势偏移问题,对河道岸线稳定、局部河势规整起到正向保护作用。

三、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管理,避免或减少施工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严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或者任意堆放弃土弃渣、工程废料、生活垃圾。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临时设施和工程弃渣等有阻行洪的障碍物,尽早恢复河道原貌。

四、工程修复中,应严格按照《昆汇线35kV线路33#铁塔基础修复工程安全度汛方案》的要求施工。修复完工后,建设单位应通知我局参加工程涉河项目竣工验收并备案,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工程修复运行后,应注意巡查管护,在洪水期应加强对线路所在河段及岸线的巡查,及时发现河势改变趋势,早做防御,如发现影响防洪安全等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防洪安全。

六、如对经批准的工程涉河建设方案作较大调整,应重新履行审查手续。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水利局

2026年7月10日

审核人:姚书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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