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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精河县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尼勒克县分公司“6.22”一般车辆伤害事故挂牌督办的通知
2025年06月23日 10:19 博州应急管理局 点击量:

精河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2日9时30分许,在精河县托里镇冬都金村木祖客沟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新政办发〔2011〕73号)有关规定,自治州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对你县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尼勒克县分公司“6.22”一般车辆伤害事故实行挂牌督办。请你县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尽快组织开展事故调查,自接到挂牌督办通知之日起,60天内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并在规定时限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

事故调查进展情况,及时向自治州安委会办公室报告,事故调查报告经县政府审批后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并将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和事故调查报告公示情况,及时报自治州安委会办公室进行备案。



博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6月23日

审核人:高文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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