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文件
博防汛办〔2026〕1号
关于印发《自治州2026年汛期抗洪抢险应急救援力量准备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自治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扎实做好自治州2026年汛期抗洪抢险应急救援力量准备,高效组织开展抢险救援行动,现将《自治州2026年汛期抗洪抢险应急救援力量准备预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自治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6年7月6日
自治州2026年汛期抗洪抢险应急救援力量准备预案
为扎实做好博州2026年汛期抗洪抢险应急救援准备工作,规范抢险救援处置流程,提升应急实战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自治区2026年汛期抗洪抢险应急救援力量准备预案》,结合博州地理环境、水系分布、灾害特点和应急力量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汛情形势分析
结合气象、水文预判及博州本地气候、水系特征,综合研判2026年我州汛期形势如下:今年主汛期全州气温整体较常年偏高,全州大部降水偏少,强降水主要集中在6月中旬、7月下旬、8月中旬,易出现暴雨、雷雨大风、冰雹、短时强对流天气,气象干旱、高温天气风险突出。博尔塔拉河、精河、温泉县山区支流、山前冲积带及河谷地带为洪水高风险区域。受山区降水、融雪叠加影响,雨雪混合型洪水发生概率较高,山区沟谷、沿山乡镇、河道沿线、低洼地带易突发局地暴雨洪水。强降雨易引发山区山洪、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城区、乡镇低洼路段、老旧小区、牧区定居点易出现城乡内涝,部分河道堤防、引水渠存在漫堤、管涌、局部溃口风险,是汛期防范重点。
二、主要抢险救援任务
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聚焦汛期突出风险,明确五大核心任务。
(一)全力搜救转移被困人员。将人员搜救、疏散转移作为首要任务。综合运用舟艇、无人机、破拆装备等专业设备,第一时间开展河道、山区、牧区、偏远村组、交通干线被困人员搜救。重点做好山区牧民、沿河道群众、低洼区域居民、景区游客、过往人员疏散撤离,做到应转尽转、快速避险,坚决防范人员伤亡。
(二)科学处置各类灾害险情。针对洪水、内涝、地质灾害开展综合处置。运用挡、截、封、导、疏、固、泄、堵处置方法,及时处置堤防管涌、漫堤、局部决口等险情;快速清理滑坡、崩塌、泥石流堆积物,管控堰塞水体风险;全力排险除患,防止灾情扩大蔓延。
(三)紧急抢修关键基础设施。统筹力量抢通受损道路、桥梁、涵洞、隧道等交通设施,同步抢修受损通信、供电、供水设施,打通救援通道、恢复基础保障,为人员转移、物资投送、医疗救治创造基础条件。
(四)快速转运应急物资。根据灾情需求,及时调运、转运、发放帐篷、被褥、食品、饮用水、药品、防汛器材等应急物资。针对道路、电力、通信等“三断”极端情况,利用无人机、应急车辆开展物资空投、短途转运,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五)规范开展涉险区域人员转移。根据汛情监测、预警信息和风险评估结果,由县(市)人民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下达人员转移指令。按照“四个一律”原则(雨量达到临灾预警值时,一律转移避险;发现险情异动、出现灾害征兆时,一律转移避险;风险隐患无法准确预判、心里没底时,一律转移避险;夜间出现以上三类情况,连夜一律转移避险),组织党员干部、网格员、民兵、驻村工作队、志愿者,采取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模式,有序组织危险区人员撤离,做到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三、工作基本原则
(一)属地为主、分区应对。结合博州辖区内地形地貌特点及不同灾害类型、风险等级,按照县(市)划分作战单元,因地制宜调配救援力量与装备,实现分区防控、精准处置。
(二)就近就便、快速响应。以属地救援力量为第一梯队,坚持就近调派、优先出动。常态化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定期开展人员编组、装备点检、物资盘点,确保救援力量闻令即动、快速抵达现场。
(三)专兼结合、体系联动。统筹消防救援、专业工程队伍、民兵应急分队、基层应急救援力量、社会救援力量、行业保障队伍,优势互补、协同作战,提升整体救援效能。
(四)科学组织、安全救援。所有救援力量统一服从现场指挥部调度,严格按照指令开展作业。强化现场风险辨识、安全防护和避险管理,严防次生风险造成救援人员伤亡。
四、应急救援力量编成及职责
结合博州现有应急队伍、装备、人员实际,统筹整合州、县(市)两级力量,组建五大类常态化抗洪抢险应急救援队伍,实行分级储备、统一调度,总力量按需动态调整。
(一)人员搜救转移力量。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骨干,县(市)水利应急救援队伍、民兵、基层应急力量、社会救援队伍组成。
配备装备:无人机、生命探测仪、冲锋舟、橡皮艇、液压破拆工具、救生衣、急救包、照明设备等。
主要职责:开展全域被困人员搜救、涉水救援、人员疏散转移;协助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现场警戒、群众安抚工作。
(二)工程抢险救援力量。主要包括相关驻博国企、本地建筑、交通、水利等领域施工队伍。
配备装备: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自卸车、防汛抢险车辆、木桩、钢缆、抢险工具等。
主要职责:堤防加固、河道清障、决口封堵、道路桥梁抢通;处置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抢修水利、交通基础设施。
(三)应急排涝救援力量。由住建、城管、水利部门专业队伍及相关企业应急队伍组成。
配备装备:排水车、移动抽水泵、排水软管、应急发电设备等。
主要职责:负责城区、乡镇低洼地带、居民区、农田积水排除,实行24小时不间断排涝作业,快速消除内涝风险。
(四)航空及空中侦察救援力量。依托全州无人机作业队伍、消防、公安、应急、通信、电力等无人机组建。
配备装备:热成像无人机、高清航拍无人机、物资投送吊舱等。
主要职责:空中巡堤查险、全域灾情侦察、偏远山区人员搜寻、应急物资空投、现场画面回传,弥补地面救援盲区。
(五)综合应急保障力量。由发改、通信、电力、卫健、交通、公安部门人员组成。
配备装备:应急抢险物资、通信车、发电车、应急照明、医疗救护车、应急运输车辆等。
主要职责:保障现场公网、专网通信畅通;抢修恢复供电、照明;开展医疗救护、卫生防疫;维护现场交通秩序、开辟救援绿色通道;负责应急物资收发、转运、补给。
五、指挥协调与力量调动
(一)指挥体系
1.全州汛期抗洪抢险救援工作在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州应急管理局统筹协调;各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本辖区抢险救援组织实施。
2.发生一般、较大洪涝灾害,由属地县(市)现场指挥部指挥;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灾情,立即成立州级现场指挥部,统一调度全州各类救援力量。
(二)力量调动规则
1.县(市)域内调动:本县(市)范围内所有应急救援力量,由县(市)应急管理局、防汛办统一调派。
2.州内跨县(市)调动:受灾县(市)提出力量支援申请,由州应急管理局、州防汛办统一协调、下达调派指令。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通知、事后补办手续。
3.请求外部支援:州内力量不足时,由州应急管理局按程序向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申请跨区域力量支援;根据灾情需要,按规定协调驻州解放军、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援。
4.队伍管理:所有外来支援队伍、本级出动队伍抵达现场后,第一时间向现场指挥部报到,接受统一指挥、统一编组、统一任务分工。
六、综合保障措施
(一)防汛物料保障。州、县(市)两级应急、水利部门分级储备防汛抢险物资,重点备足块石、砂石料、编织袋、土工布、钢板桩、救生器材等。建立物资台账,定期盘点、轮换、维护,确保物资调得出、用得上。
(二)通信保障。各救援队伍依托自有通信设备开展联络。公网中断区域,由通信管理部门、各通信运营商第一时间派遣应急通信车、便携通信设备,搭建临时通信网络,保障指挥指令、现场信息实时传递。
(三)交通保障。公安、交通部门全程开辟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优先保障救援车辆、装备、人员、物资通行。跨县(市)救援运力由州应急管理局协调交通、公安部门统一保障。
(四)战勤生活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执行抗洪抢险任务应携带基本补给,专业救援力量、社会救援力量执行抗洪抢险任务应携带不少于3日份基本补给。执行任务期间现场的装备维修、油料、电力、餐食、住宿等由受灾地县(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协调保障。卫健部门同步做好现场医疗保障、防疫消杀、防暑降温等工作。
审核人:张遵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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