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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监管
依据《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规定,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遵循谁实施检查、谁负责公示原则。博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未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不对外集中汇总各县(市)检查结果;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实施主体,检查结果由各县(市)局按规定自行向社会公示。
博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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