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

中止《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传染病医院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公告
2026年09月02日 17:11 博州医疗保障局 点击量: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传染病医院于2026年9月1日向博州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提交申请,表示因院区整体搬迁、设施升级等申请暂停医保结算,中止医保服务协议。

根据《2026年博州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八章附则第八十五条医保协议履行期内,乙方因停业或歇业等原因可在规定时限内向甲方提出中止医保协议申请,经甲方同意,可以依申请中止医保协议但中止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80日,乙方在医保协议中止超过180日仍未提出继续履行医保协议申请的,原则上本协议自动终止。

综上,自2026年9月1日起,博州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同意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传染病医院暂停医保结算,中止医保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博州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6年9月2日

审核人:谭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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