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
博尔塔拉丽人妇幼医院于2026年6月23日向博州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主动申请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第四十三条第(十二)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评估实施细则》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同意解除博尔塔拉丽人妇幼医院医保服务协议,现予以公告。
附件:博州解除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博州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6年9月22日
附件:
博州解除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医疗机构编码 医疗机构名称 类型 地址 1 H65270100011 博尔塔拉丽人妇幼医院 医疗机构 博乐市北京路商业步行街西门
审核人:谭娜
关联稿件:
扫一扫,用手机查看


新公网安备 652701020000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