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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土地和房屋资产处置管理规定》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土地和房屋资产处置行为,优化国有资产配置,充分发挥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结合自治州实际,博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起草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土地和房屋资产处置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5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我局。
联系人:刘玉莉
联系电话:0909-2318398
传 真:0909-2318723
电子邮箱:210453512@qq.com
附件:《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土地和房屋资产处置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审核人:聂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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