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政函

成文日期:

失效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8-21

文号: 博州政函〔2025〕91号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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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州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州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如下:

一、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方案

㈠2025年已确定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已批准自治州2025年政府债务限额405.81亿元(一般债务限额152.3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53.43亿元),其中:州本级政府债务限额60.26亿元(一般债务限额36.5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3.74亿元),各县市政府债务限额345.55亿元(一般债务限额115.8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29.69亿元)。

㈡自治区下达2025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自治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新财债〔2024〕2号)和《关于下达2025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新财债〔2025〕19号),自治区共下达我州2025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88.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6亿元,专项债务72.5亿元(用于项目建设52亿元、解决地方政府拖欠企业账款17.3亿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3.2亿元)。

计划安排州本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9.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7亿元(用于博州北线边防巡逻路建设项目0.8亿元、温泉县哈夏林场旅游公路改建项目0.4亿元、乌拉斯塔村—昆得仑牧场道路建设项目0.4亿元、州蒙古中学校园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0.1亿元、博乐机场基础设施服务能力提升项目0.5亿元、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产教融合实验实训基地建设项目0.5亿元);专项债务7亿元(项目建设额度5亿元〈用于州党委重点项目和重点民生工程建设〉、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2亿元〈用于化解政府拖欠企业账款〉)。

转贷县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78.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3.3亿元,专项债务65.5亿元(用于项目建设额度47亿元、解决地方政府拖欠企业账款额度17.3亿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1.2亿元)。主要用于各县市党委、人民政府安排的市政基础设施、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旅游基础设施和水利、乡村振兴等重点项目、重点民生工程建设和化解政府拖欠企业账款。

㈢本次债务限额调整情况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部分地州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项目的通知》(新财债〔2025〕16号)精神,将州本级博乐机场改扩建项目3.5亿元调整给博乐市,相应调减州本级限额3.5亿元,调增博乐市限额3.5亿元。

按照以上调整方案,调整后自治州政府债务限额为494.31亿元(一般债务限额168.3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25.93亿元),其中:州本级政府债务限额66.46亿元(一般债务限额39.2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7.24亿元),各县市政府债务限额427.85亿元(一般债务限额129.1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98.69亿元)。

二、州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㈠关于州本级预算调整的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中央预算和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地方各级预算,在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一是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二是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三是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的;四是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

㈡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1.2025年已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9.0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9.07亿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2.新增转移支付涉及预算调整情况

自治州本级调增上级补助资金1.49亿元,主要用于森林管护、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旅游及中央基建投资项目建设。

根据自治区关于棉花价格补贴资金分配方案,将年初预留在州本级的棉花价格补贴资金3.47亿元调整到精河县,导致州本级上级转移支付减少3.47亿元。

自治州本级总体调减上级补助资金1.98亿元,相应调减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8亿元。

3.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涉及预算调整情况

自治区转贷州本级一般债券资金2.2亿元,相应调增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亿元,主要用于博州北线边防巡逻路建设项目0.8亿元、温泉县哈夏林场旅游公路改建项目0.4亿元、乌拉斯塔村—昆得仑牧场道路建设项目0.4亿元、州蒙古中学校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0.1亿元、博乐机场基础设施服务能力提升项目0.5亿元。

按照以上调整方案,调整后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9.2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9.29亿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㈢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1.2025年已批准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7.8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7.89亿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2.新增转移支付涉及预算调整情况

自治州本级新增上级补助资金总计72万元,相应调增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2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和耕地保护考核奖惩基金等。

3.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涉及预算调整情况

自治区转贷州本级一般债券资金2亿元,相应调增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亿元,主要用于博州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三)。

4.债券项目调整涉及预算调整情况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部分地州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项目的通知》(新财债〔2025〕16号)精神,将州本级博乐机场改扩建项目3.5亿元调整给博乐市,相应调减州本级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3.5亿元,调增补助下级支出3.5亿元。

按照以上调整方案,调整后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9.8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9.89亿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批准。


附件:

1.2025年地方政府债务调整后限额情况表

2.2025年自治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3.2025年自治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5年地方政府债务调整后限额情况表

单位:亿元 

项目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预算数

小 计

州本级

县 市

博乐市

阿拉山口市

精河县

温泉县

一、自治州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2025年政府债务限额

405.81

60.26

345.55

143.36

65.15

87.62

49.42

一般债务

152.38

36.52

115.86

44.25

19.26

28.01

24.34

专项债务

253.43

23.74

229.69

99.11

45.89

59.61

25.08

二、本次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88.5

9.7

78.8

37.5

8.8

20.8

11.7

一般债务

16

2.7

13.3

5.5

1.5

3.5

2.8

专项债务

72.5

7

65.5

32

7.3

17.3

8.9

三、本次调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0

-3.5

3.5

3.5

0

0

0

一般债务

0

0

0

0

0

0

0

专项债务

0

-3.5

3.5

3.5

0

0

0

四、2025年地方政府债务调整后限额

494.31

66.46

427.85

184.36

73.95

108.42

61.12

一般债务

168.38

39.22

129.16

49.75

20.76

31.51

27.14

专项债务

325.93

27.24

298.69

134.61

53.19

76.91

33.98


附件2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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