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

温泉县2026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公告
2026年08月03日 21:34 温泉县教育局 点击量:

为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及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6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免试就近、阳光透明、动态调整、保障公平”原则,严格划片招生,规范招生行为,保障随迁子女、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平等入学权利。

二、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

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含能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

温泉县辖区内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随迁子女

非温泉县户籍但在本县居住或务工的随迁子女,需提供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本,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居住证。

(四)特殊群体

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引进人才子女、残疾儿童等,按相关政策执行。

三、学区划分

(一)初中阶段

1.温泉县初级中学:博格达尔镇、安格里格镇、查干屯格乡、扎勒木特乡及昆得仑牧场辖区的初中适龄少年。

2.哈日布呼中学:呼和托哈种畜场、塔秀乡、哈日布呼镇辖区的初中适龄少年。

(二)小学阶段

各小学按行政区域划片招生,具体以学校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学区将根据人口变化、学校建设等情况动态调整,调整前将提前向社会公布。

四、招生流程

(一)线上报名(2026年8月10日—8月14日)

适龄儿童少年家长通过指定平台(后续由学校通知具体渠道)填报信息,完成报名。

(二)现场审核(2026年8月17日—8月21日)

1.户籍儿童: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居住证明)到指定地点审核。

2.随迁子女:携带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本,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居住证审核。

3.特殊群体:提供烈士证、军官证、残疾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审核。

(三)结果公示(2026年8月30日前)

各学校通过微信群、公众号等渠道公示录取结果。

五、特殊群体保障

(一)随迁子女

凭居住证即可申请入学,按“两为主、两纳入”原则统筹安排,与本地学生混合编班、统一管理。

(二)残疾儿童

优先安排随班就读,无法到校的提供送教上门服务,确保“应入尽入”。

(三)军人子女

凭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按就近就便原则优先入学。

(四)多孩子女

支持“长幼随学”,可申请与已有子女同校就读。

六、注意事项

(一)规范招生行为

1.严禁考试选拔、招收择校生、分重点班,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

2.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实行阳光分班,接受社会监督。

(二)学籍管理

严格执行“籍随人走、人籍一致”,入学1个月内建立学籍,不得空挂学籍或人籍分离。

(三)宣传监督

各学校公布招生简章及咨询电话,教育局与学校同步公开招生信息。严禁炒作中高考成绩、升学率等,营造公平教育环境。

七、咨询与监督

(一)咨询电话(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温泉县教育局:0909-8222553(丁旭明)

各学校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二)监督电话

0909-8222217(受理“以权择校、以分择校、以钱择校”等违规问题)

附件:温泉县各中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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