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 招生入学与学区划分】博州2026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2026年08月03日 20:35 博州教育局 点击量:

博乐市2026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为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的工作要求,规范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管理,坚守教育公平底线,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结合博乐市教育实际,现将2026年秋季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招收2020年5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3个月,且未注册全国义务教育学籍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延缓入学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于2026年9月1日前扫描下方二维码提交申请及佐证材料。

博乐市小学延缓入学申请信息登记表

(二)初中七年级新生博乐市小升初全面实行对口直升、免试入学政策,招收本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生;非本市六年级应届毕业生,不参与小升初对口直升,符合转学条件的需统一按照转学生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转学报名。

(三)特殊群体学生优待政策1.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市教育局联合残联、民政、卫健部门组建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对辖区残疾儿童逐一摸排、一人一案评估安置。具备普通教育就读能力的,就近随班就读;不适合普校就读的,通过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就学权利。2.优抚对象子女:严格执行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证明信制度,按照国家、自治区政策,依规落实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优抚对象子女入学优待政策。

(四)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学生因家庭住址搬迁、父母工作调动、外来务工定居等原因,需转入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且监护人在博乐市居住满半年以上、符合居住证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的学生,可申请转学,具体转学规则明确如下:

1.转入学校无空余学位时,教育局将统筹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进行调剂;

2.不予转学情形:严格遵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六年级、九年级毕业年级学生、休学期间学生,原则上不予办理转学。为杜绝违规择校、维护区域教育公平,市区学校之间(含第五师小学、初中)原则上不办理转学;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转学,须完整提交佐证申请材料,经市教育局党组集体研究审定后方可办理,审批未通过的学生须返回原学籍学校继续就读。

二、招生报名时间

(一)新生报名

1.小学一年级线上预报名:8月10日—8月14日

2.小学一年级线下审核报名:8月17日—8月21日

3.初中七年级:执行对口小学整体直升政策,无需家长单独报名,由各中学统一对接对口小学完成招生。

(二)转学生报名8月24日—9月1日,具体办理流程、材料要求详见转学生公告。

三、新生招生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本次招生采用线上报名+线下审核相结合的模式,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名登记的学生,由集团核心校进行学位调剂。

(一)报名流程1.市区小学一年级(线上报名):家长(法定监护人)于8月10日—14日可通过“博事通”小程序或访问“博州政务服务网”进入“入学一件事—幼升小”进行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操作流程可参考“教育入学一件事”实操指南来了!),报名结果以学校线下审核为准。2.乡镇小学一年级(线下报名):家长直接携带报名材料,前往户籍或房产对应的片区学校现场办理报名。3.统一审核录取:各招生学校对考生报名材料逐项核查核验,从严甄别材料真伪;凡提交虚假报名材料的,不予审核通过。

(二)报名必备材料1.户籍材料:监护人与学生户口本;(若学生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本,额外提供出生医学证明)2.房产及居住材料:监护人房产证;仅有购房合同无房产证的,需提供房产中心出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契税发票;随祖辈居住、无本地户籍无房产家庭,需开具监护人博乐市及第五师无房证明;租房家庭需额外提供正规房屋租赁合同。3.居住证明材料:由公安或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或居住证明。4.健康档案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为筑牢校园健康安全防线,新生需提供近期肝功化验单、计划免疫接种证等,建议家长积极带孩子完成水痘、流感等常见呼吸道、接触类传染病疫苗接种,多一层免疫防护,共同守护全体学生在校身体健康;体检无指定医疗机构,具体要求以录取学校通知为准。

四、学区划分范围

(一)市区小学学区划分

1.锦绣小学教育集团(锦绣小学、第七小学、第十中学小学部)锦绣小学(核心校):东至北京路以西,西至西内环路以东(含壹品尚都、丁香家园三期),北至君悦巷以南,南至八一路以北。第七小学(一分校):北至响根布呼路以南,东至北京路以西,南至君悦巷以北,西至西内环路以东。第十中学小学部(二分校):东至文化路以西,南至响根布呼路延伸段至西内环以西,西至气象局以东,北至北环路沿线以南。

2.第一小学教育集团(第一小学、第九小学)第一小学(核心校):东至北京路以西,南至响根布呼路以北,西至文化路以东,北至前进路以南。第九小学(一分校):东至北京路以西,南至前进路以北,西至文化路以东,北至北外环沿线以南。

3.第六中学教育集团(第六中学小学部、第三小学、第六小学)【本集团学校学区范围均不含第五师房产住户】第六中学小学部(核心校):西至北京路以东,北至建国路以南,东至205线以西,南至博河以北(含八一路以南、北京路以西片区)。第三小学(一分校):东至光明路以西,南至建国路以北,西至北京路以东,北至青得里大街、金光大道以南。第六小学(二分校):西至北京路以东,南至青得里大街、金光大道以北,北至北外环以南,东至东外环以西。

4.第九中学教育集团(第八小学、第二中学小学部、汉博中学小学部)第八小学(一分校):博河以南、北京路以东片区。第二中学小学部(二分校):西环路以东、北京路以西、博河以南、温泉路以北片区。汉博中学小学部(三分校):西环路以东、北京路以西、温泉路以南片区。

(二)乡镇场小学学区

小营盘中心小学、阿热勒托海中心学校、乌图布拉格中心学校、达勒特中心学校、贝林哈日莫墩中心学校,招收本乡镇场户籍及常住适龄儿童。

(三)青得里镇幼儿园对口入学政策

1.青得里镇中心幼儿园:对口直升第六中学;

2.基建队幼儿园:对口直升第一小学;

3.青得里中村幼儿园:对口直升第二中学;

补充说明:以上三所幼儿园毕业生,若符合市区入学条件,可优先按照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四)小学对口直升初中安排

1.第一中学:接收第一小学、第九小学毕业生;

2.第三中学:接收第三小学、第六小学、乌图布拉格中心学校毕业生,同时接收小镇中心校、阿热勒托海中心校有住宿需求的毕业生;

3.第二中学:接收本校小学部、小镇中心校、阿热勒托海中心校走读毕业生;

4.第六中学:接收本校小学部、达勒特中心校、贝林哈日莫墩中心校毕业生;

5.第九中学:接收第八小学毕业生、内初班学生;

6.汉博中学:接收锦绣小学、第七小学毕业生;

7.第十中学:接收本校小学部毕业生。

乡镇学校补充政策:乌图布拉格中心校、达勒特中心校、贝林哈日莫墩中心校、小营盘中心校、阿热勒托海中心校毕业生,除对口直升以外,可依据监护人市区实际购房/租房居住地址,由毕业学校统一登记上报教育局,教育局根据空余学位统筹分配至市区学校就读。

五、录取批次及入学规则

全市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原则。学区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全部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按以下四批次依次录取,超出招生计划学生由集团核心校统筹分配至分校就读,集团内无学位的则由教育局在全市统筹调剂。所有入学资格均以招生前实际入住地址为准,未实际居住不计入学区资格。

(一)四批次录取优先级

1.第一批:学区内房户一致家庭子女(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

2.第二批:学区内博乐本地户籍、无自有房产家庭子女;

3.第三批:学区内有自有房产、无博乐本地户籍家庭子女;

4.第四批:非博乐户籍学区内同祖辈随住人员子女、片区租房随迁子女(需提供博乐市和第五师无房证明,且片区租房满6个月及以上)。

(二)特殊便民政策:长幼随学为方便多子女家庭接送,结合学校空余学位,支持同家庭兄弟姐妹与长子女同校就读,但不支持跨片区自由择校。

六、学位预警学校

(一)红色预警学校(学位极度紧张)

1.预警学校:锦绣小学、第八小学

2.招生条件:仅招收学区内监护人房户一致适龄儿童及学区内自有房产适龄儿童,两类房产均要求房屋产权100%归学生法定监护人所有。(房产证办理及落户时间在招生入学之前)。

预警学校不纳入转学申请学校名单,转学学生由教育局根据学位统筹安排。

(二)橙色预警学校(学位紧张)

1.预警学校:第七小学、第一中学、第三中学、第六中学、第九中学

2.招生条件:初中段仅接收对口小学直升毕业生,预警学校不纳入转学申请学校名单,转学学生由教育局根据学位统筹安排。

七、招生计划及联系方式

教育局咨询电话:0909-2286674

咨询时间:上午10:00—13:30;16:00—19:30(节假日除外)

八、办学班额及招生纪律要求

(一)班额标准

1.小学一年级:每班标准42人,上限不超过45人,严禁跨学区招生;

2.初中七年级:每班标准46人,上限不超过50人,严禁招收非对口直升学生;

3.所有新生入学后统一随机均衡分班,兼顾民族、男女比例,严禁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分班结果需对外公示。

(二)招生严禁

1.严禁提前预报名、预录取,严禁签订任何择校、分班保证协议;

2.严禁收取择校费、意向金、赞助费,严禁入学与捐资助学挂钩;

3.严禁空挂学籍、人籍分离,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

4.全市全程阳光招生,所有招生计划、学区范围、录取结果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九、重要温馨提醒

1.请家长严格按照报名时限完成登记与材料审核,逾期未报名且学区学校满额的学生,服从集团核心校统一调剂。

2.报名二维码、线上报名详细步骤、各校咨询电话,将于报名前在“博乐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统一发布。

3.本通知仅为义务教育招生官方依据,不作为购房、房产投资学区承诺。开发商、二手房中介不得以学区房开展虚假宣传,因房产宣传误导导致无法入学的,相关责任由房产方及购房者自行承担。

4.监督问责:市教育局纪检办全程监督全市招生工作,一经发现学校或个人存在违规招生、徇私舞弊等行为,将严肃追责问责。

监督举报电话:0909-2286743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未尽特殊事宜,由博乐市教育局党组统一研究裁定。

温泉县2026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公告

为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及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6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免试就近、阳光透明、动态调整、保障公平”原则,严格划片招生,规范招生行为,保障随迁子女、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平等入学权利。

二、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

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含能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

温泉县辖区内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随迁子女

非温泉县户籍但在本县居住或务工的随迁子女,需提供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本,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居住证。

(四)特殊群体

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引进人才子女、残疾儿童等,按相关政策执行。

三、学区划分

(一)初中阶段

1.温泉县初级中学:博格达尔镇、安格里格镇、查干屯格乡、扎勒木特乡及昆得仑牧场辖区的初中适龄少年。

2.哈日布呼中学:呼和托哈种畜场、塔秀乡、哈日布呼镇辖区的初中适龄少年。

(二)小学阶段

各小学按行政区域划片招生,具体以学校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学区将根据人口变化、学校建设等情况动态调整,调整前将提前向社会公布。

四、招生流程

(一)线上报名(2026年8月10日—8月14日)

适龄儿童少年家长通过指定平台(后续由学校通知具体渠道)填报信息,完成报名。

(二)现场审核(2026年8月17日—8月21日)

1.户籍儿童: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居住证明)到指定地点审核。

2.随迁子女:携带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本,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居住证审核。

3.特殊群体:提供烈士证、军官证、残疾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审核。

(三)结果公示(2026年8月30日前)

各学校通过微信群、公众号等渠道公示录取结果。

五、特殊群体保障

(一)随迁子女

凭居住证即可申请入学,按“两为主、两纳入”原则统筹安排,与本地学生混合编班、统一管理。

(二)残疾儿童

优先安排随班就读,无法到校的提供送教上门服务,确保“应入尽入”。

(三)军人子女

凭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按就近就便原则优先入学。

(四)多孩子女

支持“长幼随学”,可申请与已有子女同校就读。

六、注意事项

(一)规范招生行为

1.严禁考试选拔、招收择校生、分重点班,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

2.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实行阳光分班,接受社会监督。

(二)学籍管理

严格执行“籍随人走、人籍一致”,入学1个月内建立学籍,不得空挂学籍或人籍分离。

(三)宣传监督

各学校公布招生简章及咨询电话,教育局与学校同步公开招生信息。严禁炒作中高考成绩、升学率等,营造公平教育环境。

七、咨询与监督

(一)咨询电话(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温泉县教育局:0909-8222553(丁旭明)

各学校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二)监督电话

0909-8222217(受理“以权择校、以分择校、以钱择校”等违规问题)

附件:温泉县各中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精河县2026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公告

为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工作要求,规范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管理,坚守教育公平底线,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自治区、自治州阳光招生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精河县教育实际,现将2026年秋季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

招收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且未注册全国义务教育学籍的适龄儿童,包含具备普通教育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

(二)初中七年级新生

全县小升初全面实行对口直升、免试入学政策,仅招收精河县辖区内公办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县外非本县六年级应届毕业生不参与对口直升,符合就读需求的按照转学生流程统一报名。

(三)特殊群体优待政策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县教育局联合残联、民政、卫健部门开展全覆盖摸排评估,实行“一人一案”安置。具备普通学校就读条件的就近随班就读;无法适应普通课堂的,通过特殊教育帮扶、送教上门保障义务教育学位。

优抚优待子女。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优待政策,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及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援疆干部子女,按政策享受入学优先录取优待。

(四)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学生

招生对象为外省、外地州、外县市在籍,随务工父母来精居住的随迁子女;精河县各乡镇场在县城购房家庭子女。仅限小学二至五年级、八年级办理转学;六年级、九年级毕业年级原则上不予转学。

转入对应学校无空余学位时,由县教育局统筹调剂至周边有学位学校;不服从统一调剂安排的,不再统筹分配学位。

二、招生报名时间

(一)新生报名

小学一年级线上报名:8月10日—8月14日

小学一年级线下现场核验报名:8月17日—8月21日

初中七年级:8月17日—8月21日,依托对口小学直升统一线下报名。

(二)转学生报名

8月22日—8月31日,全程线上申报,具体流程、材料要求详见“精河教育”微信公众号转学专项公告。

三、新生招生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本次招生实行城区小学线上填报+线下现场核验、乡镇小学全程线下、初中线下直升、转学线上申报模式,未在规定时限完成报名登记的学生,待学区学校录满后由教育局统筹调剂学位。

(一)报名流程

县城小学一年级(线上+线下)

家长(法定监护人)8月10日—14日登录“博事通”小程序或博州政务服务网,进入“入学一件事—幼升小”入口,填报学生、监护人户籍、房产、居住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完成线上报名“教育入学一件事”实操指南来了!2025年升入一年级的博州学生家长必看;线上报名结束后,按学校通知携带全部原件、复印件到校现场核验,审核通过后方可录取。

乡镇场小学一年级(线下报名)

监护人携带全套报名材料,直接前往户籍、房产对应片区学校现场办理报名、核验手续。

初中七年级(线下直升)

各小学统一梳理本校六年级毕业生信息,对应直升初中统一接收,家长携带小学毕业证及配套材料到校完成线下登记。

转学(线上报名)

家长关注“精河教育”官方微信公众号,在规定转学时段线上填报信息、上传学籍、户籍、居住材料,教育局统一统筹分配学位后通知入校审核。

(二)一年级新生分类型必备材料

1.户籍生(房户一致)

①监护人与学生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②学区内房产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产权证的提供房管部门备案购房合同/房屋信息查询记录。

2.购房生(学区自有房产,户籍不统一)

①户口簿;学生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等监护关系材料;

②学区内房产证/备案购房合同;房产为祖辈所有的,需提供祖孙同户户口簿。

3.随迁子女(外来务工租房家庭)

①学生户口簿原件及户主页、学生页复印件;

②《出生医学证明》(监护关系佐证);

③县城正规租房合同、房东房产证复印件;

④公安/社区出具居住证或居住证明。

4.优待生

基础户籍、房产/居住材料+对应优待资质证书、官方证明文件。

(三)七年级新生材料

小学毕业证书、学生户口簿,学校要求补充的居住、疫苗接种相关材料。

(四)通用核验要求

监护人非学生父母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具备法律效力的监护变更证明;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核验,监护人须保证信息真实有效,提交虚假材料直接取消报名资格。

全体新生入校统一查验国家免疫规划接种证,未完成全程接种的,需提供医疗机构诊断说明。

四、学区划分范围

(一)全县小学招生片区

精河县第一小学

滨河北路沿绿园南北路以东、五号区路以西、幸福路以北、环城北路以南、和平西路以北;茫丁乡肖乃村、城关村、达流村、哈热托日村、小庄子村、新庄村适龄儿童。

精河县第二小学

团结路以东、幸福路以南、和平西路以南、文化南路以东、环城北路以南;茫丁乡巴音那木村、东关村、东庄村、皇宫南村、皇宫北村、北地村适龄儿童。

精河县第二中学

高速公路以北、精河河以东、文化南路以西、和平西路以南;工业园区以北、精河河以西、西至开源大道(紫金商贸城);茫丁乡沙滩村、五棵树村、蘑菇滩村、河西村、巴西庄子村、隆鑫农牧业开发区适龄儿童。

八家户农场小学:八家户农场全域适龄儿童

托里镇小学:托里镇全域适龄儿童

托托镇小学:托托镇全域适龄儿童

大河沿子镇第一小学:大河沿子北京西路以南、迎宾南路以西;呼和哈夏中村以南(含本村);乌图布拉格村、乌什布拉克村、向阳社区适龄儿童。

阿合其农场小学:阿合其农场全域;大河沿子北京路以北、迎宾南路以东;北京东路以南至呼和哈夏北村—曙光社区;北京西路至沃尔塔布拉克村、浩斯托干村、尕顺布拉格村、呼苏木齐克村、布然村、别斯村、呼萨英铁热克村、哈日萨哈勒村、夏尔托热村、拜尔盖斯村适龄儿童。

(二)全县初中对口直升片区

全县初中实行小学毕业生整体直升招生,不单独划片。

精河县第三中学:接收精河县第二中学(小学部)、托托镇小学、八家户农场小学、托里镇小学、阿合其农场小学全部毕业生。

精河县第四中学:接收精河县第一小学、第二小学、大河沿子镇第一小学全部毕业生。

五、录取批次及入学规则

全县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以房户一致优先为核心原则,学区内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直接全部录取;超额则按以下顺序依次录取,超额学生由教育局统筹调剂至周边有空余学位学校,不服从调剂不再安排学位。

录取优先级排序:

户籍生(学区房户一致家庭子女)

优待生(各类政策优待对象子女)

购房生(学区自有房产、实际入住家庭子女)

随迁生(外来务工租房、乡镇进城居住子女)

六、班额标准与招生纪律要求

标准班额。小学一年级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七年级每班不超过50人;严禁跨学区违规招生。

均衡编班要求。所有新生入校统一随机均衡分班,兼顾民族、男女比例,严禁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分班结果在校内公示。

招生禁令。①严禁提前预报名、预录取,不得签订择校、择班承诺协议;②严禁收取择校费、赞助费、借读费,入学不得与捐资助学挂钩;③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杜绝空挂学籍、人籍分离;④招生计划、学区范围、录取名单全程公开公示,实行阳光招生。

七、招生计划、咨询方式

(一)各校2026秋季招生计划及咨询电话

(二)咨询时间

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八、重要温馨提醒

请监护人严格按照规定时段完成线上报名、线下材料审核,逾期未登记且学区学校学位已满的,统一由教育局统筹调剂至其他学校就读。

本公告仅作为义务教育招生官方执行依据,不作为房产购房、投资学区承诺。房产开发商、二手房中介不得利用学区开展虚假宣传,因虚假房产宣传导致无法正常入学的,相关责任由购房者、房产中介自行承担。

招生全过程严格保护学生及家庭个人信息,各校不得泄露报名登记隐私资料。

全县招生工作全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如发现存在以权择校、以分择校、以钱择校等违规招生行为,可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909-5336031。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精河县教育局统一解释裁定。

阿拉山口市2026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的工作要求,规范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管理,坚守教育公平底线,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结合阿拉山口市教育实际,现将2026年秋季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免试就近、阳光透明、动态调整、保障公平”原则,严格划片招生,规范招生行为,保障随迁子女、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平等入学权利。

二、招生对象

㈠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2020年9月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㈡初中一年级:阿拉山口市小学应届毕业生;非阿拉山口市六年级应届毕业生,不参与小升初对口直升,符合转学条件的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

㈢转学生:因家庭住址搬迁、父母工作调动、外来务工定居等原因,需转入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且监护人在阿拉山口市居住满半年以上、符合居住证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的学生,可申请转学。(毕业6年级和9年级不接收插班生)

㈣特殊群体: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残疾儿童等,按相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流程

㈠新生报名

1.小学一年级线上预报名:8月10日—8月14日

2.小学一年级线下审核报名:8月24日—8月25日

3.初中七年级:执行整体直升政策,无需家长单独报名。

㈡转学生报名

1.线上预报名:8月17日—8月21日

2.线下审核报名:8月24日—8月25日

四、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㈠一年级报名

线上报名:家长(法定监护人)于8月10日—14日可通过“博事通”小程序或访问“博州政务服务网”进入“入学一件事—幼升小”进行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操作流程可参考“教育入学一件事”实操指南来了!),报名结果以学校线下审核为准。

㈡转学生报名

线上报名:家长(法定监护人)于8月17日—8月21日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最终报名结果以学校线下审核为准。

㈢线下审核所需纸质版材料

①学生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本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原件和复印件(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本,则须提供出生证明);

②居住证明原件(社区开具需注明具体居住时间);

③学生疫苗接种证及复印件;

④疫苗接种证查验报告(接种疫苗地方均可出具);

⑤近一月内的体检报告(肝功);

⑥转学生需提供原学校出具盖章的学籍信息表和转学申请表(见附件);

⑦七年级插班生提供小学毕业证及复印件。

⑧特殊群体:提供烈士证、军官证、残疾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审核。

㈣结果公示(2026年8月27日)

通过微信公众号、公示栏等渠道公示录取结果。

五、注意事项

㈠我市不收取任何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费用,同时我市招生宣传不作任何录取承诺。

㈡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及报到入学等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阿拉山口市中学转学申请,转学学生需自带教材。

㈢学生学期中间不得随意转学,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转学生学籍必须正常在册且是在校状态,并要求与申请转学年级对应;

㈣严格执行“籍随人走、人籍一致”,入学1个月内建立学籍,不得空挂学籍或人籍分离。

㈤提供虚假信息而导致无法安排学位的,相关责任由家长自行承担;按学籍管理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留级或变相留级;已在小学和初中分别就读过的学生,均不能参加本次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的学位申请;对于隐瞒事实、谎报信息而被录取的,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录取资格。

六、咨询电话

阿拉山口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909-6990072

阿拉山口市中学咨询电话:13565519370

咨询时间: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

七、执纪监督

招生期间阿拉山口市教育局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公开、透明原则,如学生或学生家长发现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等其他行为,可随时向市教育局招生办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909-6993306),一经查实,从严处理并公布。

转学生可自行下载转学申请表(需在原件审核前准备好)

精河县教育局

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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