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直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博州卫健委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年01月26日 20:04 点击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州政办函〔2025〕3号文件精神,博州卫健委编制发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博州卫健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全面落实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自治州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问题,进一步健全卫生健康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㈠主动公开情况

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主要依托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加大重大政策执行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卫生健康政策和重要民生信息事项,全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文件208条,内容涵盖部门职责、部门文件、部门信息、医疗卫生、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国家免疫规划落实情况、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健康科普、内设机构等内容,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卫生健康政策、健康知识及工作动态等,有效满足了社会各界的信息需求,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

㈡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博州卫健委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件。

㈢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和发布流程,规范信息版面排编,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审核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来源的真实性、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是公开信息涉及业务工作的事项,及时与委机关业务科室、州直属卫生医疗机构、各县市卫健委等部门做好对接沟通,充分征求意见,切实保证信息质量和安全。

㈣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委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及时发布各类主动公开信息。一是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将信息分门别类发布在医疗卫生、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国家免疫规划落实情况、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健康科普子栏目。二是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发文确立是否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做好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发文确立为主动公开信息的,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经办公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级审查签字后在政府网站上公开。三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季度报送、年度报告,主动公开信息送交、工作信息交流、信息公开目录更新等工作。

㈤监督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查制度,主动接受自治州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科对我委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指导,及时主动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对需要向社会进行公示的内容,及时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并注明联系电话和邮箱,积极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2024年,我委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8.46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与上级要求有一定差距,报送及时性、主动性需要进一步提升。

2.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人负责落实,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AB岗制度,按照规范程序进行信息发布,避免信息积压、间歇停顿、不及时等现象发生,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博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117       



                          审核人: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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