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信息公开年报

精河县
2024-01-29 点击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精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jjh.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精河县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受理机构(精河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联系(地址:精河县伊犁路7号,电话:0909-5328009,邮编:8333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精河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深入贯彻第二次、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时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条例》规定,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及时提供政策解读,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㈠持续深化主动公开。2023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1365条。一是加强政策性文件公开。2023年,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策法规135件,县政府文件25件,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人事任免文件61件。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公开“十四五”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信息10条。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371条、统计数据信息91条、各类减税降费信息18条、助企纾困政策信息117条、稳岗就业政策信息62条、乡村振兴信息442条、义务教育信息224条、安全生产信息147条。依法依规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类信息614条,为各类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三是强化基层政务公开。结合工作实际动态调整政府各组成部门31个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对外公布。四是强化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医疗卫生、城市供水、供热、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45条。五是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2条,图文图表、音视频等解读形式占比达50%以上。依托“12345”便民服务热线为企业群众办理政务热线诉求5246件。

㈡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优化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提高答复质量和效率。调整更新依申请公开流程图,在县政府网站展示填写模板,依法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政府网站领导信箱、留言板共收到各类咨询、投诉70件,均在规定时间内依法依规答复。

㈢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实行日常巡检和软件监测平台对网站事前、事后错敏字监测,做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累计修改错敏字、死链信息50余条。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加强规范管理,严格落实“三审三校”机制,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为群众提供的信息内容全面、实用,查阅方便。

㈣加强公开平台管理。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网站检查指标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优化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完成了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自治区2023年第1-3季度网站监测报告、开普云网站监测报告、2023年度自治区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第一、二次测评问题清单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㈤健全监督保障机制。一是健全管理制度。修订完善《精河县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三审三校”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等规章制度,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流程。制发《精河县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批单》,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网站所有拟发布的信息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强化技术保障。加强与州政府网站管理部门沟通对接,依托开普云、51云监测等平台加强对发布信息的事前、事后监测,对反馈的问题做到及时整改。三是加强人员培训。通过召开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分批次点对点指导培训等形式,加强对9个乡镇场(街道)、32个县直政务公开成员单位的县政府网站管理人员和信息发布人员的培训指导,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能力水平。四是严格督查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畴,出台了《精河县2023年政务公开、“放管服”改革考核标准》,下发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专报7期,通过日常督促、月通报、半年、全年考核等形式,强化激励问责,促进政务公开各项任务高效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8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256

行政强制

5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15.359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㈠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平台管理精细化水平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三是平台信息归类、检索便利度不高,服务功能需进一步优化。

㈡改进情况。一是深化政策发布和解读回应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规范,推进多元化解读,拓宽推广渠道,提升整体水平。二是推进民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督促指导各乡镇场(街道)、县直部门及时、集中、规范发布信息内容,提升公开实效。三是提升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应用水平,优化调整目录清单,推动与信息公开有效衔接。四是加强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严格监测管理。五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指导和培训力度,提高基层政府信息公开能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县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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