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直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博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年01月30日 16:28 点击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博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结合实际情况编制发布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㈠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按照州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博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紧紧围绕政务信息各项工作部署,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08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政务信息1152条。本年度已梳理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梳理完成博州文体广旅系统权责清单,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其他行政权力内容进行认真梳理清查并按时上报。期间做到了依法实施、全面真实、注重实效、方便群众,切实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及信息服务力度,确保了相关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

㈡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㈢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博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以主动公开为核心,不断完善公开制度,继续打牢基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得到规范和加强。一是进一步调整完善了政务信息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划分了报送任务,保障了工作有序开展,确保了工作实效;二是创新举措

,进一步健全了工作机制,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及政务服务相关文件的精神要求,明确了信息报送形式、内容、要求、队伍建设及考核,并指定专人负责;三是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制度,按照公开目录和公开信息任务进行分解,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常规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批签字,重点信息必须经主要领导签批,最后上网公布。

㈣平台建设情况

全面优化办事流程,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一是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二是对照自治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切实推进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实现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㈤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正确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加强做好网站建设管理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博州文体广旅局结合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政务服务文件资料汇编》及工作实际,梳理了公开内容,明确了本年度推进目标;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认真做好涉及政务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做到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坚持问题导向,对上级相关部门反馈及日常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限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根据各项指标要求有序开展,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信息公开服务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三审三校”工作需进一步加强源头审核。本年度上报的部分信息中存在规范内容表述错误的等问题;二是政府信息和公共文化专栏信息发布较少;三是部分专题栏目更新不及时。

针对存在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制度,按照公开目录和公开信息任务进行分解,进一步执行好“三审三校”制度,针对各科室及直属单位信息员进行培训常态化,确保信息表述准确,避免严重错误发生。二是及时沟通,下一步将加强信息发送,公共文化专栏已根据要求及时有效上传各类行业信息。

六、其它需要报告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审核人:但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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