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直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博州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年01月30日 19:25 点击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就州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博州林业和草原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八次、九次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自治州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聚焦林草年度重点任务,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凸显林草推动自治州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贡献率。

㈠主动公开方面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规范性文件3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全部公开。二是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开。行政许可本年处理42件。行政处罚本年处理1件。三是做好信息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21期。

㈡依申请公开方面。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明确受理、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具体要求,畅通当面、信函、网络、电话、传真等多种依申请公开渠道,严格按照规范格式进行回复,为申请人提供便捷高效的依申请公开服务。2023年度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㈢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按照信息公开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切实保证信息质量和安全。指定专人负责,实行文件、政策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统一管理、统一发布。

㈣平台建设方面一是按照国家《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要求,博州林草局部门门户网站,现有“部门文件”和“部门信息”等公开专栏2个,依托自治州政府优化改造,进一步提升门户网站功能、用户体验。二是积极完成接入自治州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发布政务服务事项9项,全程网办。政务服务事项在基层“一窗办理、一站式服务”。

㈤监督保障方面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日常督促检查,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要求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加强日常督查检查,每季度开展检查评比,2023年组织召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例会5次,印发通报4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州林业和草原局新出台规章0件,本年度制发0件,废止0件,现行有效0件;新出台规范性文件0件,本年度制发0件,废止0件,现行有效4件。行政许可本年处理42件。行政处罚本年处理1件。行政事业性收费金额0万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有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州林业和草原局共接到1件自然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完成1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本)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州林业和草原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未发生未经复议直接起诉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州林草局在改进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上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也存在信息公开重形式轻内容,评估标准、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机制不完善等问题。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大考核力度,梳理和修订更加科学的考核标准。二是加强督促指导,加大对人事管理、公共资源、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公开力度。三是制定《自治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四是加强林业和草原局网站主载体作用。加快林业和草原局网站群系统的升级改造,为各级各部门创造方便操作、科学管理、互联互通的政务公开平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1〕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3年本年度机关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博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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