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直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博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01月12日 17:51 点击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博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发布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博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自治区、自治州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聚焦为民服务初心,调整政策惠民生,转变作风优服务,走访调研解难题,充分发挥公积金保障和改善民生功能,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通过丰富公开形式、规范公开流程,完善公开举措,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成效。

㈠ 主动公开方面。一是做好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住房公积金官网发布2022年规范性文件1件。二是做好年度报告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住房公积金官网公开披露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1篇。三是做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住房公积金官网公开单位预决算信息2条。四是做好惠民政策、业务办理流程公开。通过政务公开平台、住房公积金官网、政务微博、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公开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等政策法规、业务办理流程、服务指南、内设机构、业务运行等工作动态。五是做好重大政策出台公开。通过报刊、电视、抖音,公开报道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管理办法、阶段性助企惠民政策、贷款政策、贷款利率调整等重大惠民政策10次。六是做好网办业务事项公开。通过网厅、手机APP,明确提取、贷款45项业务“一网通办”事项,明确个人信息查询、业务证明打印、业务预约办理事项;办事大厅摆放业务政策宣传单、张贴业务办理二维码,让群众一眼可见,一扫可知;2022年,通过网上服务大厅和手机APP为缴存职工办理汇缴、提取、偿还贷款等业务2.08万笔,办结率100%。七是做好疫情防控政策公开。通过住房公积金官网、微信公众平台、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住房公积金“业务线上办、企业缓缴存、职工延还款、贷款提额度”等阶段性助企惠民政策4条。八是做好便民事项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住房公积金官网等平台,主动发布住房公积金取消业务办理材料、压缩业务办理时限、增设自助服务设施等便民政策;通过博州主流媒体公开报道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全疆通办”、“全州通办”等便民事项。九是做好惠民政策公开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通过住房公积金官网、自治州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解读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1条,做到政策出台与解读同步开展。2022年,通过新疆住房公积金官网、微信公众平台主动公开发布信息253条,自治州政府门户网站170条,政务微博24条。

㈡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理流程,2022年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㈢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每月工作通报,纳入季度绩效奖惩、纳入年度考核管理,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4个管理部、3个科室共同参与,层层落实的责任体系;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发布“三审三校”工作制度,专人上报、审定、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群众满意。

㈣ 平台建设方面。新疆住房公积金官网、微信公众平台管理由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监管处指定专人负责维护,我中心审定信息并推送公开;自治州政府门户网站、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微博等平台管理,由我中心指定AB岗专人专管;网站栏目更换、内容补充、12329数据库信息更新均由专人负责对接。

㈤ 监督保障方面。通过自治区监管平台对业务实时监督、办事大厅公开投诉监督电话、设立意见箱和“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等形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保障群众知情权;通过聘请行风监督员、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实时评价、开展12329热线回访、实地走访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等方式,推动任务落实,强化责任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我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不存在对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诉讼和申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对政务公开相关政策领会不深,对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把握不全面。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还不健全,公开形式单一,渠道不够丰富,与群众网上互动不够。

改进措施:一是通过每月工作通报、召开专题会议,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研究,提升思想认识,精准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方式,全面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充分利用抖音、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平台的传播影响力,加大政务信息的宣传力度,健全政务信息公开日常检查监督机制;通过住房公积金官网留言板、政务微博实时评论等方式加大与群众的互动,提升群众参与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撰稿人:路娜娜                联系电话:18999768328


博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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