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直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博州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01月31日 11:12 点击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博州公安局编制发布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深化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平台作用,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法规范公开机构职能、警务信息、决策预算、便民利民举措等信115条。二是紧扣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认真办好各级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工作,及时办理、及时答复、依法公开自治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4件。三是线上线下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信息,及时公开驾驶人、机动车相关业务公告内容130条,最大限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新媒体平台运营,持续加大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人民群众等警务信息宣传力度,不断拓宽受众面和覆盖面,实现传播效果的最大化。2022年,公安政务新媒体公众号累计发布稿件1046篇,点击量达200万人次,收获粉丝1.9万余人,粉丝量较去年翻一番,推送稿件多被“人民公安报”“平安天山”“新疆法制日报”等政务新媒体采用。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及时回应解决网民涉及咨询、建议、投诉类问题15个,确保便民服务做出新成效。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2年,博州公安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认真落实《自治州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审核制度》《自治州政府门户网站读网制度》等制度要求,紧盯信息采集、审核、报送、传递等关键环节,严格落实部门分管领导初审、部门主管领导、分管局领导逐级把关、“三审三校”保密审查机制,坚决杜绝“涉密信息、问题信息”上网,确保政务公开信息准确、及时、规范、安全。

(四)平台建设方面。加强政府网站内容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更新维护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各栏目内容。突出抓好新媒体建设,进一步开发“两微一抖”等媒体平台,通过采用“网言网语”,实时传播警务资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及时发布预警提示、安全知识,精准推送便民惠企政策,积极回应群众期待,有效拉近警民关系。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格落实值班读网制度,坚持每日登陆、每周巡查,及时发现纠正错漏信息。加强考核监督和情况通报,建立责任追究和倒查机制,压紧压实部门人员责任,确保信息报送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6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750

行政强制

2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8.808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博州公安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加强政府网站功能建设和公安新媒体运维管理,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对外发布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需求,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和工作规范性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但信息内容保障能力、与网民互动回应效果有待提升。

2023年,博州公安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以满足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进一步丰富拓展公开内容和公开范围,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决策实施、权力运行、政务服务的监督作用。一是持续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融合发展,细化内容保障机制,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加强内容创新、服务创新、技术创新,积极推进公安特色领域信息公开,全面展示博州公安亮点、成效。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推进、监督力度,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严格落实值班读网制度,加强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整体运行、栏目更新、信息内容质量等日常监测,确保平台建设、常态化监管等工作顺利开展。三是严格落实信息审核“三审三校”制度,依法依规发布相关警务公开信息,确保涉密敏感内容不上网,及时发现纠正错漏信息。持续加强信息工作人员理论知识、保密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审核人:董兴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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