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直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博州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年01月29日 12:29 点击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部署,现将博州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㈠主动公开情况。

围绕医保政策落实、业务经办、基金监管等核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全州医疗保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切,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条,其中:部门文件4条,部门信息41条,医疗保障27条。内容涵盖部门职责、内设机构以及医疗保障工作动态内容,涉及医保政策、工作动态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均添加投递至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及时发布群众关心的医保缴费标准、待遇政策、定点医药机构名录等信息,确保公开内容精准、全面、及时。

㈡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㈢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5年,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确保博州医疗保障局网站发布的信息做到“先审查,后公开”,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和保密审查职责,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和保密审查机制,坚持重大政策发文与政策解读同步审核,及时清理过期、失效的医保政策,及时更新最新医保政策,保障重要政策精准解读。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季度测评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优化政务公开栏目设置,按照标准规范编辑发布规范性文件,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及时公布结果目录。加强医保信息数字安全及网络安全建设,完善相关制度。博州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主页设置有“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开信息分类导航以及政策法规、机构职能等栏目。2025年网站累计发布信息72条,发布“医保动态”信息58条、“公示公告”信息8条、医保政策信息4条,“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信息2条。

㈤监督保障情况。

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政策,研究博州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按要求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并在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每月月末筛查主动公开文件是否及时在博州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督促各科室(中心)进行查漏补缺。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博州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㈠存在的问题。一是医疗保障工作动态内容更新频次不足,未能全面展现全州医保工作推进成效。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与公众的互动交流还不够充分。三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信息发布不够及时。

㈡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核和把关,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加强对医保待遇、医药服务管理、基金监管、医药价格等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的梳理,针对相关信息进行学习,明确各科室报送责任、内容及时限,确保工作动态更新常态化。二是创新信息公开的形式和载体,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及时回应公众的关切和诉求。三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督促各科室、中心加强信息报送,配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群众对医疗保障工作的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2025年度我局共办理政协提案2件,办理结果均已公开。

审核人:王钢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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