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直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博州司法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年01月27日 16:36 点击量:

博州司法局始终坚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编制博州司法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最新决策部署,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政府信息公开科学化、规范化,依法保障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途径畅通,司法行政工作的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提高。

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本机关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6条,其中,工作动态63条。公开渠道为博州人民政府网司法局政务公开平台、新疆政务服务网、“法治博州”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同时报送相关信息至自治区司法厅、州党委办、州政府办、州党委政法委等部门,并将优秀稿件推荐至新疆法治报、博尔塔拉报等媒体。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工作,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2025年清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7件,经清理,停止执行或废止7件,占清理总数的100%。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博州司法局政府网站管理和发布制度》《博州司法局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等制度,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信息管理队伍能力素质持续提升。对负责平台运维的干部职工加大培训力度,优化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为有查询信息需求的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持续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用好博州人民政府网、“法治博州”微信公众号等渠道,通过定期自查、及时更新政府信息等方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开展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自治区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2025年共开展法治巡回宣讲5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2800余人次,公开相关政府信息3条。

监督保障情况。本机关网络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对网络舆情信息开展常态化收集、分析、研判、反馈和引导工作,有力保障网络安全不出现问题隐患。一是强化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的结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规章并贯彻落实。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及信息栏目目录并对公开的政府信息开展定期自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更加准确、高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优化工作。从制度建设、人员配备、程序规范等方面进行定期自查,及时将最新的文件要求纳入本机关工作机制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持续优化。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力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按照“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逐级审核拟定公开的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出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本机关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定,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与州党委、政府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质效还不够高,审核与公开流程还需要进一步精简。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还需扩大,公开渠道不够丰富,宣传范围不够广。

为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本机关持续推动司法行政系统政府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机制建设。一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规章的有关要求,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和公开流程。二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入力度,积极探索新渠道,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传播范围,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民众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博州司法局 

                                                                                              2026年1月20日

审核人:何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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