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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0250206003 | ||
标 题 | 博乐市出租车市场乱象 | ||
姓 名 | 李* | ||
性 别 | 男 | ||
地 址 | 新疆博* | ||
邮政编码 | 833411 | ||
发件IP | ************** | ||
写信时间 | 2025年02月6日 | ||
信件内容 | 2月1日晚,本人通过滴滴打车从东方嘉苑打车至第五师81团,上车后司机表示平时去81团都是120元,不能按照滴滴平台价格,本人表示没有问题并支付了120元。路途中与该司机聊天,司机表示2月3日早可以来81团接我至博乐火车站,收费也是120元(多次向司机确认后的价格),就此达成约定。2月3日该车另外一个轮值司机如期前往81团接本人,要按照打表价格走可能约180元,我与司机争论许久后,达成一致按照打表价格。关于此事件本人投诉以下事项: 1.收费价格合理性。博州打车标准是怎么定的,平台出具的价格是否合理,司机是否可以通过滴滴打车平台接单后再次约定提高价格。 2.坐地起价。该司机把本人拉至81团4连与89团交界处告知本人需按照打表价格才能走,要么让我下去,且司机知道本人要赶9点火车,下车后将在偏远地区一定会找不到车。出租车公司作为垄断行业,司机通常没有自主提价权。因此,坐地起价属于强买强卖行为。 3.侮辱诅咒乘客。该司机到火车站后打表显示144.4元,并开始暗示本人将会有各种霉运发生。支付时司机让本人支付120元,并说二十几元让我拿去干嘛,我让司机说清楚,司机不再重复。 4.危险驾驶。该司机携带乘客拨打手持电话,发微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驾驶机动车时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5.基础服务。零下15度天气,司机全程未开空调。 以上为本人投诉事项,请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本人手机内留存以上投诉事项录音录像,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请博州人民政府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做好春节返乡人员基础服务,对于扰乱市场环境的单位以及人员请严肃追责。详细过程欢迎经办人员电话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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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李先生: 您的留言已收悉,已于2025年2月10日告知受理并核实相关情况,收到您反映“博乐市出租车司机扰乱市场环境”的问题后,市交通运输局立即派人核查具体情况,经与涉事驾驶员对接,您所反映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单方提高议定价格、不文明服务等行为均属实。 按照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及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对出租车驾驶员艾某予以停运学习1天、对驾驶员周某处以停运学习3天的处理;对驾驶员周某扣除2025年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5分;在全市出租车行业对该车驾驶员进行通报批评;将该车运营过程中驾驶员违规接打电话问题,移交交警部门处理。 后期我局将坚持举一反三,加大对出租汽车行业驾从人员法律法规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安全驾驶教育等,不断提高驾从人员守法意识,提高服务品质,规范市场秩序,提升人民群众出行满意度。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 博乐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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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州长 | ||
处理时间 | 2025年0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