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局
办公地址:博州博乐市五台路州直4号楼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联系方式:0909-2310569
机构负责人:王文博
一、内设机构
㈠办公室
主要职责任务:
组织协调机关的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收发、文印、档案、翻译、办公自动化等机关日常政务运转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宣传、组织人事、保密、信访、老干、政务公开、安全生产等工作;管理局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及国有资产;负责自治州财政系统干部的培训规划;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何军
联系电话:0909-2310546
㈡法制税政和综合科
主要职责任务:
参与自治州税收实施办法的拟订;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本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代理工作;负责自治州本级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政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工作;组织自治州财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分析预测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对自治州财政经济影响,参与自治区重大税收政策调研工作,提出政策建议;监督检查税收政策执行、税收征管情况。根据自治州党委关于经济、社会、财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建议,研究拟订现代财政制度建设的规划和方案,参与拟订重点财政政策,负责研究经济、社会、财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前瞻性课题并提出政策性建议;收集、整理、分析财经领域的重要动态,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相关领域改革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全州财政系统调研相关工作。分析预测自治州国民经济运行形势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编制财政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具体工作;执行住房保障政策,管理住房保障资金和住房公积金;执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政策和自然资源收支管理政策;承担彩票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财政综合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研究制定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财政票据。
负责人:吴日娜
联系电话:0909-2311269
㈢预算科
主要职责任务:
负责自治州财政预算管理工作;拟订自治州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负责编制自治州本级年度预算草案;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自治州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负责自治州本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统一办理预算调整事项;汇总各县(市)年度财政预算;拟订自治州一般性转移支付办法。拟订政府性债务的相关制度和办法;建立自治州政府债务举借审批、债务预警、偿债渠道、绩效评价、责任追究等债务监控管理机制;研究控制政府债务规模;负责制定化解政府债务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自治州政府债券的举借、使用、管理、监督、偿还等工作;指导各县(市)政府债务管理工作。
负责人:袁涛
联系电话:0909-2311528
㈣国库科
主要职责任务:
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并贯彻执行;负责自治州总会计核算、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工作;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管理自治州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工作;制定自治州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有关制度。承担非税收入管理政策研究工作,拟订非税收入相关管理办法;参与制定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监督指导各县(市)非税收入政策的执行。
负责人:田永凤
联系电话:0909-2313114
㈤行政政法科
主要职责任务:
承担行政、政法、外事、军队、武警、市场、群团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制定行政性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审核分管部门(单位)年度预算、专项资金预算和年中追加预算建议;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财政行政政法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审批对口部门(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负责人:杨晨
联系电话:0909-2227086
㈥科教和文化科
主要职责任务:
承担教育、科技、文化和旅游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研究制定财政支持教科文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提出优化事业支出结构的建议;按规定管理教科文事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拟订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财政教科文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审批对口部门(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负责自治州州属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工作。
负责人:王晓芸
联系电话:0909-2312153
㈦农业农村科
主要职责任务:
承担农业农村、畜牧、水利、扶贫、气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贯彻执行农口事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拟订自治州相关实施细则;制定自治州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管理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大中型水库移民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专项贷款贴息;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项涉农资金的监督管理等工作;研究制定农村综合改革重大政策措施、行动方案,指导和推动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承担自治州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研究提出扶贫相关财政政策,参与研究和拟订自治州各项扶贫资金管理政策、规章和制度;负责财政扶贫资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生产发展资金、扶贫开发项目管理费、其他财政扶贫资金、边境建设事业费等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中央、自治区安排的扶贫贷款贴息资金的审核;组织实施自治州农业和扶贫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审批对口部门(单位)年度财务决算。参与自治州扶贫项目的审核。
负责人:王党益
联系电话:0909-2311970
㈧社会保障科
主要职责任务: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和红十字事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承担完善自治州社会保障制度政策研究工作;会同自治州有关部门(单位)管理财政预算安排的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自治州有关方面拟订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指导社会保险基金政策制定和监管工作;负责安居富民工程政策和资金管理;组织实施社会保障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编制自治州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承担自治州本级和全州统筹、按有关规定应缴入自治州财政专户的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的收缴、拨付、核算、监督管理等工作;审批对口部门(单位)年度财务决算。
负责人:焦梦茹
联系电话:0909-2311801
㈨财政监督和会计科
主要职责任务: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自治州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自治州财政监督检查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制度和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指导全州的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对财政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决定;负责财政局机关内控、内审工作。管理自治州会计工作;组织执行国家会计制度,拟订自治州会计管理的实施办法和补充规定;负责组织全州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工作;负责注册资产评估师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负责实施全州会计信息化工作;承担自治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负责自治州财政会计学会、珠算协会的工作。
负责人:毛洪
联系电话:0909-2315980
㈩经济建设和资源环境科
主要职责任务:
承担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业和信息化、交通、应急、供销、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草原、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拟订自治州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自治州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审核批复财政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化解过剩产能、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专项工作;负责制定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修复、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的财政制度;参与制定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负责电气化博州(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煤改电工程、政府信用平台管理、国债转贷还本付息等专项工作;组织实施财政经济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制定部门(单位)和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办法;审批对口部门(单位)年度财务决算。
负责人:杨珊
联系电话:0909-2311768
(十一)企业和对外财经科
主要职责任务:
承担商务、国资及部分企业办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工作,审批年度财务决算;研究拟订自治州财政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管理财政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组织实施财政企业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贯彻执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自治州国有和集体企业财务信息管理;负责自治州委托监管企业的财政财务管理;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负责“一带一路”建设、对外开放、商贸领域财政政策贯彻落实;承担自治州利用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外资贷款项目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自治州政府外债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管理亚洲开发银行中亚区域经济合作贷款、赠款项目;承办财政厅和自治州人民政府安排的中亚区域经济合作事宜。
负责人:王洁
联系电话:0909-2317529
(十二)资产监督和采购管理科
主要职责任务:
研究制定自治州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办法;负责组织自治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及附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州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工作;负责自治州本级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及州本级行政单位非经营性资产出租、出借审批。研究拟订自治州政府采购的制度、办法等行政性规章;负责自治州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自治州政府采购专家库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州的政府采购工作,对中介机构、供应商和咨询专家的资格进行审核;确定政府采购目录。
负责人:赵国庆
联系电话:0909-2311586
(十三)金融科
主要职责为:承担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协调配合的政策研究工作;参与防范金融风险政策研究;研究提出促进地方金融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承担地方金融企业的国有资产和财务的监管工作;承担政策性金融业务管理工作,负责办理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工作;研究提出适合州情的农业保险发展模式的政策措施;承担2023年2月财政部清理核查后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相关规范管理工作。代自治州人民政府履行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地方国有金融企业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财务管理、全口径报告等相关管理工作,并指导各县(市)财政部门开展相关工作。负责自治州人民政府与人行博州中心支行、国家金融监管局博尔塔拉分局及各金融机构的联系;按权限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的设立、变更、审核等,承担上述金融组织的监督管理和风险防范处置工作;牵头组织研判自治州金融形势;协调自治州金融监管、金融发展、金融改革等重大事项;协调组织重大金融风险处置工作,研究提出重大金融风险处置方案,协调组织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依法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组织开展监测预警和信息共享,协调清理整顿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负责人:廖宏
联系电话:0909-2318215
(十四)机关党委
主要职责任务: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抓好机关党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牵头协调精神文明建设、“访惠聚”驻村、民族团结等工作,指导做好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负责人:张燕红
联系电话:0909-2310102
二、所属事业单位
㈠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资金动态监控中心
主要职责任务:
业务科。拟订化解政府债务的政策措施并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负责自治州政府债务的举借、偿还和绩效评价等工作;负责自治州地方政府债券的申报、使用、偿还等工作;组织开展政府债务的清理和化解等工作;承担政府债务的统计、汇总、上报等事务性工作;参与债务预警监控的事务性工作。做好各类财政资金的动态监控和预警等工作;承担各类财政资金动态监控信息统计、汇总、分析、上报等事务性工作。收集政府采购信息并进行统计分析;参与编制州级政府采购计划。具体实施预算绩效考核等事务性工作。
负责人:李秀梅
联系电话:0909-2317599
㈡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局地方金融资产评估中心
主要职责任务:
组织开展地方金融债务清理、化解等工作;承办产权登记、评估、转让等事务性工作,做好国有金融资本清产核资等事务工作。
部门负责人:娜尔松
联系电话:0909-2310153
㈢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局文化企业评价中心
主要职责任务:
研究支持文化改革与发展相关财政政策;承担宣传、文化、体育、旅游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资产事务性工作,为旅游发展基金预算管理提供事务性服务。
部门负责人:焦梦茹
联系电话:0909-2317030
㈣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局资源与环境评价中心
主要职责任务:
开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情况的评审工作;对政府工程采购项目和财政投资重大建设项目进行跟踪评审等;参与自然资源、环境评价和新兴产业政策研究等事务性工作。
部门负责人:杨珊
联系电话:0909-2311768
㈤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局干部教育中心
主要职责任务:
具体组织实施自治州财政系统发放工资的事务性工作;承担自治州财政系统干部培训等工作。
部门负责人:李霞
联系电话:0909-2314896
㈥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社会保障资金核算中心
主要职责任务:
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掌握全州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情况,办理社会保险基金业务;参与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决算草案;审核、汇总编制全州社会保险基金季报和年度决算;监控全州社会保险基金使用;负责州本级财政社会保险基金专户会计核算等事务性工作。
部门负责人:吴日娜
联系电话:0909-2317350
㈦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局信息网络中心
主要职责任务:
参与拟订自治州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建设和维护局机关局域网;负责局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和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承担各科室应用软件的使用、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和信息维护等事务性工作。
部门负责人:田永凤
联系电话:0909-2313114
㈧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农村综合改革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任务:
负责协调各县(市)、有关部门推进以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县乡财政体制改革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参与拟订自治州农村综合改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部门负责人:刘丹丹
联系电话:0909-2310774
㈨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
主要职责任务:
贯彻执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提出全州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工作对策建议;负责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遴选、储备库和信息平台的建设;负责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财政预算、监控管理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必要性、合理性组织开展评估,对合作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开展合作项目物有所值评价等事务性工作。
部门负责人:钟倩
联系电话:0909-2315273
㈩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国库支付中心。
主要职责任务:
负责建立自治州本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财政零余账户、预算单位零余账户、特设专户和州本级预算单位的预留印鉴卡,根据分月用款计划,具体办理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业务;建立支付信息数据库,负责办理州本级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的审核、支付、会计核算、监督管理。
部门负责人:唐鑫
联系电话:0909-2310774
(十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会计培训中心
主要职责任务:
负责组织开展财政政策、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根据财政工作需要,组织开展基层财政干部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全州财会人员业务更新培训和持证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开展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各类财会知识辅导培训。
部门负责人:王伟
联系电话:2315791
(十二)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中心
主要职责任务:
承担财政资金跟踪问效的具体落实工作,对中央、自治区、自治州等各级财政安排的项目专项资金进行分类评审;对专项资金申报、分配、审批及使用效益和效率进行评价、监督,提出合理性意见建议;组织和指导本级和各县(市)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部门负责人:严红丽
联系电话:0909-2317030
(十三)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部门预算审核中心
主要职责任务:
负责本级部门预算的审核、汇总、编制工作;审定各部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参与编制自治州本级年度预算草案;负责自治州本级财政预算指标的审核报批、下达、核算和管理工作;办理自治州本级预算各项预算指标的安排与预算追加、追减登记和调剂工作;参与编制自治州财政决算;指导县市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参与自治州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管理和绩效监督。
部门负责人:刘艳梅
联系电话:0909-2317030
(十四)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票据中心
主要职责任务:
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管理政策和规定;负责自治州财政票据的购买、发售、稽查和管理工作。
部门负责人:库尔班艾力·依明
联系电话:0909-2317530
(十五)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局涉农资金评价中心
主要职责任务:
承担财政涉及农业农村农民资金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参与自治州涉农扶贫资金的调查、筛选工作。
部门负责人:王党益
联系电话:0909-2311970
(十六)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局机关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任务:
负责局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车辆的管理、调配使用及维修保养工作,开展驾驶员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卫生、绿化美化亮化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水、电、暖的日常管理。
负责人:辛明
联系电话:0909-2314200
(注:本单位无二级机构)
审核人:陈福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