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办公地址:新疆博州博乐市西经三路州直机关综合楼1号楼3楼
办公时间:夏季上班时间为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上班时间为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联系方式:0909-2319598
机构负责人:廖新刚
内设机构:
㈠综合科(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与培训科、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科)。
主要职责任务:负责委党委和机关的日常工作协调运转;负责机关文电、会议、督办、保密、档案、依法行政、政务公开、财务、资产、信息化、后勤服务等工作;牵头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稿组织起草工作;负责委领导交办的文稿工作;承担机关法律事务及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法制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纪检监察、精神文明、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效能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离退休干部等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所监管企业和党组织关系归口国资委党委管理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党建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和协调所监管企业工会、青年、妇女、统战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研究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有关政策;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董事会及董事会队伍建设;指导所监管企业人才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工作、意识形态及企业文化建设工作;组织所监管企业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反分裂斗争教育等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负责人:爱科拜·巴音巴依
联系方式:0909-2319598
㈡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科。
主要职责任务:起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提出自治州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进行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援疆省(市)国有企业产业援疆的衔接、服务、组织、协调等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科技创新、扶贫开发等工作;承办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工作,监督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综合分析自治州国有经济和所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承担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管理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做好风险管控工作;承担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分析评价工作;研究提出完善自治州国有产权管理的建议,拟定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产权界定、登记、转让、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管理及发债方案等;监督、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指导所监管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拟订所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指导审核监管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承办所出资企业公司章程审核工作;指导国有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分类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调控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提出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和职工福利保障;提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组织实施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指导企业开展国有资本运营;指导所监管企业投资基金的设立、运作等工作;牵头组织履行多元投资主体企业股东职责有关工作;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制定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制度;承办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执行有关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相关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失误和失职、渎职职责追究倒查机制;负责对有关方面发现移交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置;组织开展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提出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建立责任追究工作体系;联系督促所监管企业做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指导推动所监管企业法治建设和法律顾问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推进法治信访建设,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信访工作;负责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所监管企业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督办信访事项的处理;综合指导监督各县(市)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协调所监管企业与地方加强合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负责人:李健
联系方式:0909-2319597
下属事业单位:
自治州国有资产统计评价中心
主要职责任务:承担自治州国有企业董事、监事及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以及自治州国有企业项目库、人才库、外部董事库的建立、管理工作;承担自治州国有企业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自治州国有企业资产统计、国有企业财务信息数据收集汇总、整理工作;负责为自治州国有企业提供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服务中介机构的筛选、审核,建立中介机构库为国有企业审计、评估提供服务;负责对自治州产权交易市场和交易机构进行业务指导;负责指导相关企业对外担保、借款管理工作;承担自治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有关政策制定的前期调研和论证工作,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有关问题及课题开展跟踪研究和咨询服务;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新疆博州博乐市西经三路州直机关综合楼1号楼3楼
办公时间:夏季上班时间为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上班时间为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部门负责人:王江伟
联系方式:0909-2319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