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博州生态环境局
办公地址:博州博乐市五台路州直机关2号楼4楼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联系方式:0909-2319589
机构负责人:才·达拉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任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安全、档案、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等工作,承担文秘工作。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精神文明、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民族团结等工作。
部门负责人:史建强
联系方式:0909-2319589
(二)组织人事科
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党风廉政、党建、意识形态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纪检监察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自治州生态环境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系统领导干部双重管理有关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和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部门负责人:贺伟
联系方式:0909-2319580
(三)综合业务科
主要职责任务:组织起草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组织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组织实施清洁发展工作;承担自治州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具体工作。组织起草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承担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州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相关工作,承担自治州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组织开展自治州生态环境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调查评估自治州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进行预测预警,承担自治州信息化、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新闻审核与发布,指导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承担核与辐射安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的起草;组织辐射环境监测,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承担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承担涉核与辐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负责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等设施装置和放射性物质运输、伴生放射性矿的核与辐射安全、辐射环境保护、放射性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
部门负责人:斯日格林
联系方式:0909-2319530
(四)生态环境监察科
主要职责任务:组织起草自治州生态保护规划,开展自治州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承担自治州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组织开展自治州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生态修复等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组织实施自治州脱贫攻坚生态补偿脱贫专项行动。承担自治州生态环境监察综合工作,拟订生态环境监察政策、制度规范、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各县(市)和自治州相关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组织开展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制度,根据授权对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自治州工作要求情况进行监察问责。负责环境信访投诉案件的办理。组织拟订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预案,指导协调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
部门负责人:牛冬萍
联系方式:0909-2319533
(五)污染防治科
主要职责任务:负责自治州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和监督实施自治州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建立和组织实施跨县(市)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入河湖排污口设置及监管。负责自治州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建立并组织实施对各县(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对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监督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的实施。负责全州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全州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跨县(市)转移及固体废物进口许可等环境管理制度。
部门负责人:蒋荣光
联系方式:0909-2319546
二级机构:
(一)博州环境信息中心
主要职责任务:组织拟订并实施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新闻审核与发布,指导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组织开展全州环境数据及环境信息收集、传输、存储、处理及共享工作,负责自治州环境信息与统计数据中心及自治州污染源在线监测平台建设、维护、运行等工作;拟定自治州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绿色系列创建活动。负责单位政务公开平台、微博、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负责局机关业务网络和计算机应用、视频会议方面的保障工作。负责单位网络安全和机房相关工作。
承担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污染源自行监测数据发布管理工作。负责赛里木湖空气自动站平台的建设、维护、运行等工作。负责自治州电子政务内(专)网和核心应用系统的管理和培训工作。负责州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平台信息公开工作。
承担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博州博乐市五台路州直机关2号楼4楼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部门负责人:徐红梅
联系方式:0909-2319537
(二)博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主要职责任务:受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委托依法履行全州范围内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承担职责内的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工作,指导县市分局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拟定全州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制度、工作计划、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州范围内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日常监督检查;承担全州排污许可执法监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负责组织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监督实施环境执法网格化管理、环境执法稽查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信访工作,依法开展调查处理、转办督办;负责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承担相关企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备案工作,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承担突发环境应急事件的现场调查及处置工作;承担南阳实践“一河一图一册”方案制定和相关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能力标准化建设;负责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业务培训,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
承接国家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工作。承担核与辐射安全执法事项和违法案件线索的调查处理。承担环境监管职责内的扫黑除恶、安全生产、防灾减灾。负责组织兵地联合执法、联防联控工作。负责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程序内法制审核工作。参与地方法规标准制定和修改工作。参与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有关工作。负责博尔塔拉广播电台997“以案说法”栏目组织策划和播出工作。
承担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博州博乐市五台路州直机关2号楼4楼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部门负责人:袁建峰
联系方式:0909-2319535
审核人:苏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