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博州交通运输局部门职责
㈠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㈡拟订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自治州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自治州物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和本行政区域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发展规划。
㈢负责做好自治州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管理工作,指导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国际道路运输有关管理工作。
㈣负责提出交通运输局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并监督管理,协调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监督实施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交通运输行业价格。
㈤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维护交通建设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拟订自治州公路、水路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和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管辖交通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市场准入、竣工验收和质量监督等工作。组织提供公路工程补充性造价依据和计价依据。
㈥负责管辖范围内县道、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监督指导货运车辆超限治理工作。参与解决管辖范围内国道、省道及专用公路的建设、养护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㈦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交通建设市场和公路养护市场。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㈧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交通运输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系统应急处理工作。
㈨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承担交通科技项目管理,组织重大交通科技项目攻关,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组织交通运输行业统计、运行分析工作。贯彻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起草相关地方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化协调工作。
㈩负责本行政区域跨县级行政区域客运经营、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行政许可。监督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法治宣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监督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及利用外资工作。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的要求,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负行业监管(行业主管)职责,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完成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博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职责
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自治州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㈡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道路运输经营、地方海事、农村公路路政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㈢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遵守交通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投诉举报,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㈣承担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参与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㈤统筹组织、指挥协调全州交通运输行业的专项整治;负责组织查处跨区域、上级交办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
㈥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参与交通运输安全事故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参与保障国家重点物资道路运输、紧急客货运输、抢险救灾物资等运输有关工作。
㈦承担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考核、监督和行风建设工作;指导县(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㈧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此件有删减)
三、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交通运输局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方案
王勇(党组书记、副局长):主持局党组全盘工作,主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稳定(含扫黑除恶、平安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访惠聚”、民族团结、乡村振兴、兵地融合等工作。
杨志强(党组副书记、局长):主持局行政全盘工作,主管环境保护、审计、交通战备、议案和提案办理。负责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好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姜华(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党组书记、副局长王勇同志分管乡村振兴、兵地融合工作。分管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养护,分管机场(航空)、铁路规划、建设、管理协调等工作。负责计划、财务、统计,负责农民工工资权益保障、环境保护、防范化解政府债务、科技、信访等工作。分管公路建设管理科、计划财务科、公路养护中心和交通系统国有公司发展工作。完成好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朱丽新(党组成员、副局长):按局党组分工主持州邮政管理局工作,负责邮政业安全中心工作。完成好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刘泳(党组成员、综合执法局局长):按局党组分工主持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协助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杨志强同志分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普法及执法、治超和质量监督工作,分管执法科、质量监督科、法制科。完成好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按照“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各领导负责分管领域的疫情防控、经济发展、乡村振兴、社会稳定、党风廉政和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
审核: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