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科学技术局部门职责
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博州党办发〔2019〕4号)规定,自治州科学技术局是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
自治州科学技术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州党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㈠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拟订自治州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并组织实施。
㈡统筹推进自治州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自治州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㈢牵头建立自治州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自治州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㈣编制自治州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面向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牵头组织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技术攻关、成果应用示范及先进适用技术推广。组织协调国家、自治区科技计划(专项)在自治州的实施。
㈤牵头自治州技术转移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㈥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指导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组织申报建设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㈦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落实国家、自治区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自治州科技保密工作。
㈧落实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活动。指导相关部门和县(市)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㈨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落实国家、自治区引进外国专家政策,建立外国顶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落实自治区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任务。
㈩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国家、自治区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政策。
(十一)负责自治区科学技术奖、自治区人民政府天山奖的推荐工作。
(十二)负责专家顾问团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完成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自治州科技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政府部门不直接管理具体科研项目,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等具体工作。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全州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智力工作。
二、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科学技术局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方案
㈠自治州科技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张建
主持局全盘工作。召集局党组会议。负责“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科技系统的贯彻落实。主管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科技体制改革、科技援博、科技人才、专家顾问团和引进国外智力、法治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和文化润疆、平安建设、国家安全、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消防)、精神文明、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去极端化、网络信息化(网络安全、网络文明)、对外开放、兵地融合、数字政府、保密、村队社区共建等工作。联系博乐市。
㈡自治州科技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朝克图
负责局行政工作。召集局务会议。负责系统行政业务工作统筹落实。主管科技创新、科技创新政策、科技项目、创新主体培育、乡村振兴、污染防治、人居环境整治、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质量安全、食品安全、国防动员、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依法行政(政务督查、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信访、基层减负、“双减”、就业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局科技创新管理科。联系精河县。承担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㈢自治州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唐雪松
负责保密、信访、财务、审计、政府采购、基层减负、卫生健康、档案、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法治建设、平安建设、国家安全、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消防)、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科技人才、专家顾问团和引进国外智力等工作。分管局综合科、科技人才服务中心。联系温泉县。承担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㈣自治州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卞馨
负责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和文化润疆、村队社区共建、宣传、工程项目、资产管理、政务信息、科技项目、创新主体培育、乡村振兴、污染防治、人居环境整治、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质量安全、食品安全、国防动员、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依法行政(政务督查、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网络信息化(网络安全、网络文明)等工作,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非公企业党建、科技体制改革、科技援博、对外开放、兵地融合、数字政府等工作。协助局长做好科技创新、科技创新政策、“双减”、就业等工作。分管局科技创新管理科。联系阿拉山口市。承担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㈤局党组成员、州科技开发中心主任陈雅雯
负责州科技开发中心工作,分管州科技创新中心,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精神文明、去极端化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科技统计、科技宣传、科技培训、科普大宣讲、创新创业、工青妇、老干部、关心下一代、退役军人和双拥等方面的工作。负责联系驻州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承担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各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负责抓好分管部门党建、意识形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连续性,局领导班子成员实行AB岗责任制,张建与朝克图互为AB岗,唐雪松与卞馨互为AB岗,卞馨与陈雅雯互为AB岗,遇有互为AB岗的同志同时不在岗位一天以上等特殊情况,由局党组书记指定1名同志代行其职责。
审核人:卞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