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博州林业和草原局
办公地址:博州博乐市北京南路4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联系方式:0909-2311231
机构负责人:张新利
内设机构:
㈠办公室
主要职责任务:负责文电、会议、保密、机要、档案、信访、信息、督查、政务公开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应急事项管理协调工作,指导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中央、自治区、自治州级基本建设投资、部门预算、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相关项目实施;组织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负责统计信息、审计稽查、机关财务核算管理等工作。指导涉外项目实施。
部门负责人:程 琪
联系方式:0909-2311231
㈡资源管理科
主要职责任务:监督森林采伐限额的实施,指导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指导开展林业和草原防火相关工作;组织公益林区划落界工作;指导基层林业和草原站的建设和管理。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指导草原保护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研究提出自治区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意见,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应急处置。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和“放管服”等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林下产业管理和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组织起草林业和草原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以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综合性林业和草原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听证以及行政审批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协调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草种管理工作,起草有关规划、法规、规章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工作,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
部门负责人:卡·布卡
联系方式:0909-2311363
㈢自然保护地管理科
主要职责任务:承担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起草国土绿化重大方针政策,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预测预报;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贯彻落实退耕(牧)还林(草)方面的政策、法规和规章;指导林果业发展工作;承担自治州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指导国家重要湿地的申报、监督管理。起草防沙治沙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细则,并监督执行,组织拟订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相关标准和技术规程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荒漠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负责国家沙漠公园的管理;履行防治荒漠化公约有关工作。推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指导森林公园审批工作。组织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
部门负责人:张景春
联系方式:0909-2230300
㈣机关党委(人事科)
主要职责任务: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工青妇等工作。
部门负责人:贠海文
联系方式:0909-2315312
所属事业单位:
㈠州森林草原防火中心(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任务:组织和协调全州重点森林防火工作;拟订全州重特大森林火灾扑救预案;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及政策;监测全州森林火情,组织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指导全州各县(市)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为主的“四网二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州野生动物和珍稀植物资源保护及管理,指导全州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管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护工作;组织、规划、实施国家野生动植物及自然保护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利用森林和野生动物及湿地资源开展旅游活动;负责管理自治州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
部门负责人:克德尔汗·巴亚肯
联系方式:0909-2311030
㈡州绿化中心
主要职责任务:宣传国土绿化的政策、法律和法规;推广义务植树的先进经验和技术,为相关部门开展国土绿化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对全州公民义务植树的尽责率进行统计上报;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基地的规划设计工作;组织开展自治州古树名木的普查、建档及其保护管理工作;做好公路、河渠等绿色通道建设方案论证工作。
部门负责人:田文红
联系方式:0909-2310011
㈢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
主要职责任务:宣传落实有关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的法规条例,负责编制全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县(市)制定相应规划,协调开展规划落实;为全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负责培训、考核兼职测报员、兼职林业植物检疫员;负责全州的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的监测上报工作;负责国家、自治区级测报站点的管理工作,发布林业有害生物预报,并提出防治方案;推广和普及先进适用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技术;参与各类外来重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
部门负责人:池振江
联系方式:0909-2310011
㈣州林业管理站(林木种苗管理站、林业技术推广站)
主要职责任务:宣传有关植树造林、防沙治沙、退耕还林、林果业发展、林木种苗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编制全州“三北”防护林工程、防沙治沙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特色林果业基地、生物质能源基地、碳汇造林工程等林业生态工程规划设计;为县(市)和基层乡镇开展人工造林、林木良种繁育推广、林果基地建设、防沙治沙等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负责编制和实施全州林木种苗产业发展规划,为全州林木种苗的生产、经营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负责全州林业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示范及应用工作。
部门负责人:李晓东
联系方式:0909-2311291
㈤州草原监理所
主要职责任务:制订草原监理、草原保护、草原防火减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对草畜平衡、禁牧、休牧、核定载畜量等工作进监督管理;依法处理草场纠纷,查处非法开垦和占用草场、采挖收购野生药用和经济植物的违法行为;依法监督牧草种子的生产和经营,查处经营过程中使用假冒伪劣牧草种子的违法行为;承担草原资源与生态监测和预警系统的建设、管理。
部门负责人:樊兴晨
联系方式:0909-2321336
二级机构:
㈠新疆艾比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主要职责任务: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制定自然保护区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工作;开展自然保护的宣传教育等工作;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和自治州林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博州博乐市北京南路4号博州林业和草原局综合办公楼423室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部门负责人:沙比尔江·沙地克
联系方式:0909-2315210
㈡新疆甘家湖梭梭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精河管理分局
主要职责任务: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制定自然保护区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工作;开展自然保护的宣传教育等工作;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和自治州林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精河县城镇文化南路7号和平小区西区14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部门负责人:惠月红
联系电话:0909-7697651
㈢州公益林和国有林场管理站(天然林保护管理中心、森林公园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任务: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公益林管护、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公园和国有林场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公益林管护、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公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州天然林保护工程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拟订和申报公益林实施单位公益林管护、营造林、森林抚育和基础设施建设等计划、项目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州公益林管护、天然林保工程和后续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编制、项目的审查管理及监督检查;指导国有林场体制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州森林公园的设立、审批和申报工作,归口管理全州森林公园和森林旅游工作。指导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林产品生产和加工利用,会同有关部指导公益林管护、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公因和后续产业资金的计划编制和使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森林公园环境保护、护林防火、社会治安、安全卫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收费项目与标准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和公益林管护实施单位开展公益林信息化建设,推广新技术、新品种,开展专业知识和技术培训工作。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和自治州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博州博乐市北京南路4号博州林业和草原局综合办公楼411室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部门负责人:张 铭
联系方式:0909-2321002
㈣州草原工作站(蝗虫鼠害防治测报站)
主要职责任务:负责督促各县(市)退牧还草、退耕还草、退化草原人工种草修复治理等草原项目申报、实施。承担草地生物灾害监测和预测预报,负责相关防治工作 的指挥协调及防治技术推广等工作。承担草地动态监测、草地资源调查和保护、引进推广优 良牧草及草原业务相关培训工作,为草原生态建设、保护改良提供技术支持。承办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博州博乐市北京南路4号博州林业和草原局综合办公楼413室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部门负责人:李元军
联系方式:0909-2270236
㈤新疆夏尔希里自然保护区管理站
主要职责任务: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调查保护区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科学研究工作;开展自然保护区宣传教育等工作。
办公地址:博州博乐市北京南路4号博州林业和草原局综合办公楼504室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部门负责人:赵 哲
联系方式:0909-2317972
㈥州三台国有林管理局
主要职责任务: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林业生态建设和发展的政策、法规;负责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开展封山育林、人工造林、森林抚育、公益林管护、天然林保护工程及后续产业、森林公园及基础设施建设、护林防火和安全生产活动;组织林业项目的申报、实施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和利用。
办公地址:博州博乐市北京南路4号博州林业和草原局综合办公楼517室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部门负责人:巴 图
联系方式:0909-2315255
㈦州哈日图热格国有林管理局
主要职责任务: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林业生态建设和发展的政策、法规;负责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开展封山育林、人工造林、森林抚育、公益林管护、天然林保护工程及后续产业、森林公园及基础设施建设、护林防火和安全生产活动;组织林业项目的申报、实施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和利用。
办公地址:博州博乐市北京南路4号博州林业和草原局综合办公楼520室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部门负责人:周多林
联系方式:0909-2272126
㈧州精河国有林管理局
主要职责任务: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提供生态公益服务,发挥生态屏障作用;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林业建设和国有林场发展的政策、法规;负责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开展封山育林、人工造林、森林抚育、公益林管护、天然林保护工程及后续产业、森林公园及基础设施建设、护林防火和安全生产活动;组织林业项目的申报、实施工作;负责林场国有资产的管理和利用,发展林场经济。
办公地址:博州精河县乌鲁木齐路21号 精河县林业和草原局综合办公楼401-407室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部门负责人:王 刚
联系方式:0909-5337708
㈨州哈夏国有林管理局
主要职责任务: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林业生态建设和发展的政策、法规;负责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开展封山育林、人工造林、森林抚育、公益林管护、天然林保护工程及后续产业、森林公园及基础设施建设、护林防火和安全生产活动;组织林业项目的申报、实施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和利用。
办公地址:博州温泉县三峡西路24号 博州哈夏国有林管理局办公楼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负责人:巴特那生
联系方式:0909-8222225
审核人:王利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