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财政票据领域“放管服”改革,切实贯彻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新财综〔2021〕14号)文件要求,博乐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按照“科学制定方案、试点先行推进、全面覆盖实施”的工作思路,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
一、科学制定方案
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改革要求,明确改革目标任务、主要范围、时间节点等内容。目前已将全市142个单位的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票项目及票据名称、财务负责人、票据管理员、联系方式等基础信息收集完毕,并已建立财政电子票据基础信息库。
二、试点先行推进
选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与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作为试点票据,经与工程师对接沟通后,在博乐市财政局、公安局,市红十字会安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进行测试。
三、全面覆盖实施
下一步,将对剩余预算单位进行票据系统安装,严格贯彻自治区、自治州相关文件精神,专人负责,细化工作任务和要求,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博乐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审核人:蒋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