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水行政许可审批效率,自治州水利局聚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审批环节,通过实施“简程序、减时间、降成本”等措施,持续深化水土保持领域“放管服”改革,在打造水利营商环境上取得明显成效。
一、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能。在水土保持方案受理环节,积极推动“容缺受理”,在材料满足技术审查要求的情况下先行受理,允许建设单位在受理后进行补正。全面落实告知承诺制,对符合水土保持报告表的19个项目实行即来即办,对水土保持报告书办理开通绿色通道,办理时间压缩至7个工作日以内,推进各类生产建设项目快速落地。
二、严格方案审查,提高编制质量。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专家审查制度要求,将技术评审意见作为行政许可的技术支撑和基本依据,对不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要求的方案一律不予许可。实行水土保持报告书方案函审制,按照水土保持相关规定,将水土保持方案专家评审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今年以来,共计承担56个企事业单位生产建设项目专家评审费用11.2万元,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负担。
三、强化审管联动,确保无缝衔接。自治州水利局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做好生产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责任事前指导,推动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从“事后补”向“事前批”转变。采取“线上+线下”结合、多事项并联审查审批推进工作模式,节约评审时间,保障项目方案审批进度,全面提升审批监管工作的整体性、连续性和协调性,为生产建设项目推进提供扎实服务。
下一步,自治州水利局将继续做好水土保持政策宣传解读和引导,多渠道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不断完善水土保持监管工作方法及措施,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行为,确保水土保持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审核人:李鸣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