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博乐市人社局将“放管服”改革与加快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相结合,进一步精简企业与培训机构申请培训补贴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使企业与培训机构补贴申领更加便捷。
㈠结合实际,深入贯彻补贴资金使用政策。2021年以来,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调结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深入深化,加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补贴落实力度,市人社局将结合实际,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等相关文件要求。扎实推进职业培训工作,为我市技能人才培养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期间,优先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落实好企业开展培训、培训机构开展项目制培训、重点群体开展免费培训的,可按照一定比例先行拨付培训补贴,切实提高专账补贴资金安全使用效率和技能培训促进稳定就业作用。
㈡补贴申领更加便捷。一是严格执行企业自主开展培训并申请补贴的,不再要求必须提供发票,改为提供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款收据。二是依托自治区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所有审核可在线上开展,提高补贴资金审核拨付效率。落实好职业培训就业导向原则,统筹做好培训后的就业认定,加大培训人员实现就业实名制系统录入和动态管理,简化专项补贴资金申请材料,大大压缩办理周期。三是进一步提高补贴审核发放效率,实行材料受理单位或审批单位一次公示,不搞层层公示。实行“一次审批、全期畅领”,对技能提升行动职业培训补贴具有一定期限的支出项目,积极推进就业(培训)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强部门间信息互通,推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联网核查,进一步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四是对能依托信息系统、大数据比对、与相关单位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等方式,获得或核实政策申办对象相关信息和资料的,再次进行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的优化和精简证明材料,做到随到随审、随审随报,最大限度便利职业技能培训人员享受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扶持政策,加快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支出进度。
(审核人:王运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