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㈠ 主要职能:㈠ 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法规、制度;组织监督实施自治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结合自治州实际拟订补充规定;加强财政税收政策研究。
㈡ 根据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订自治州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财政规划及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有关综合经济政策,提出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自治州财政管理体制,拟订和执行自治州与县市、口岸、财政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对自治州社会财力进行综合平衡。
㈢ 承担自治州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负责编制自治州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自治州人民政府委托向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自治州本级和全州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实施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组织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财政预决算工作。
㈣ 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监管财政票据;严格执行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㈤ 组织拟订自治州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自治州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地方国库资金缴拨使用;拟订自治州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管理自治州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工作。
㈥ 负责政府债务的管理,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按规定开展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工作;管理国债资金,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管理政府外债,组织实施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和审核、申报、转贷、签订贷(赠)款协定以及资金管理工作;开展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工作;管理审批自治州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
㈦ 参与拟订自治州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自治州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管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及财务;管理各项财政扶贫资金。
㈧ 会同自治州有关部门管理自治州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财政资金;会同自治州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政策和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自治州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㈨ 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自治州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㈩ 管理和指导全州会计工作,规范会计行为;组织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拟订补充规定并贯彻执行;组织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会计人员从业资格。
(十一) 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自治州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金财工程)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执行自治区财政科学研究计划和财政干部教育规划,根据本州实际,组织实施自治州财政科研工作和财会人员教育工作。
(十三) 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职责,纳入博州财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有。
自治州财政局11个职能科(室)。
(1)办公室
(2)综合科
(3)预算科
(4)农业科
(5)社会保障科
(6)会计管理科
(7)经济建设科
(8) 企业涉外科
(9)行政政法科
(10)教科文科
(11)国库科
(二)19个事业单位
㈠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㈡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监督检查局。
㈢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㈣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乡镇财政管理局。
㈤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法制税政办公室。
㈥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控制社会集团消费购买力办公室)。
㈦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公室。
㈧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国库支付中心。
㈨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非税收入管理办公室。
㈩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
(十一)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统发工资管理中心。
(十二)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部门预算审核中心。
(十三)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票据中心。
(十四)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PPP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五)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投资审核中心。
(十六)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局信息网络中心(金财办)。
(十七)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就业再就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十八)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会计培训中心(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博州辅导站)。
(十九)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局机关服务中心。
(二十)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金融工作办公室。
一、 人员构成情况。
人员编制:博州财政局编制人数102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27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60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5人。 实有在职人数84 人,其中:行政在职27人,事业(参公)在职57人。离退休人员27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博州财政局部门决算包括:博州财政局(单位)部门本级决算、所属单位决算等。
纳入博州财政局(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局(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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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博州财政局(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 博州财政局部门(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6,348,606.29元,其中:其中一般预算拨款15,220,937.04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18,999,624.39万元。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6,348,606.2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20,937.04元,占93.10 %;其他收入1127669.25元,占6.90 %。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8,999,624.39元,其中:基本支出13,534,024.39元,占71.23 %;项目支出5,465,600.00元,占28.77 %;经营支出0 万元,占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16,348,606.29元、18,999,624.39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71,955.1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4.06 %,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989494.56元,主要原因是:(1)办公楼工程已基本竣工,预算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871,955.14元,占100 %;城乡社区支出0 万元,占0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279,809.18万元,支出决算为17,871,955.14元,完成年初预算158.44 %。
六、2016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0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0 %,与2014年相比,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基金项目收支 。
(二)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 万元,占0 %;城乡社区支出0 万元,占0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0万元,占0 %。
(三)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 %。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871,955.14元,其中:人员经费11486761.4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163,193.04元、津贴补贴2,232,280.23元、奖金278,315.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78,517.31元、伙食补助费0元、绩效工资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452,962.68、职业年金缴费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维稳补贴)352,140.00元、离休费100,900.00元、退休费0元(退休人员工资已转入社保)、抚恤金241,844.00元(2名退休职工去世)、生活补助31,790.00元、医疗费188,031.40元、助学金0元、奖励金997,549.75元、住房公积金804,454.00元、提租补贴0元、购房补贴0元,采暖补贴149,211.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573.00元(职工探亲路费和独生子女费);公用经费6385193.73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80,666.55元、印刷费42,612.00元、咨询费163,650.00元、手续费3,605.10元、水费68,896.04元、电费104,482.65元、邮电费132,445.51元、取暖费106,651.00元、物业管理费353,634.53元、差旅费985,776.00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维修(护)费723,205.73元、租赁费0元、会议费34,000.00元、培训费38,690.50元、公务接待费17,760.00元、专用材料费540,931.00元、劳务费791,047.40元、委托业务费0元、工会经费69,817.67元、福利费125,671.81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4,450.40元、其他交通费用0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财政学会、会计学会、红会等会费)10,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483,199.84元、专用设备购置0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4,00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结转自筹基建550,000.00元。
八、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8000.00元,支出决算为162210.40元,完成预算的77.98 %,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4,450.40元,完成预算的76.02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760.00元,完成预算的98.66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4,450.40元,占76.02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17,760.00元,占98.66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4,450.4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44,450.4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审车保险费、租用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 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7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7,760.00元。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6个、来宾23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4,450.40元,增长(下降)-3.6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17,760.00万元,增长(下降)-1.23 %。具体原因如下:来访单位下降,接待人员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19,593.73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5年增加659,609.82元,增长76.70%。主要原因为:维稳安保技防装备和人员支出大幅增加。
㈡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加强项目预算执行,优化项目资金管理,促进绩效目标实现是推进预算主管部门开展绩效评价,进一步落实支出责任.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采购计划105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实际采购105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博州财政局
20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