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决算单位构成。
主管全州审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法律、法规;拟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自治州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承担自治区审计厅授权的审计事项;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自治州审计信息系统;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自治州审计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0名。其中:县级领导职数5名,科级领导职数14名。
按规定核定机关后勤人员事业编制2名。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政府投资审计中心。相当于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审计局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8名。
实有在职人数38人,其中:行政人员29人,事业人员7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12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精心组织、突出重点,高效发挥审计监督与服务职能
一做好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促进政令畅通。全州审计机关围绕项目落地、资金保障、简政放权、政策落实、风险防范“五个抓手”,重点对简政放权、棚户区改造、重大项目、养老、医疗等与我州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改善密切相关的23个方面政策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等内容开展跟踪审计。审计查出行政审批权限未完全下放、扶贫资金下达较晚造成项目实施滞后、保障性住房项目进度缓慢、未发放2015年新增租赁补贴涉及2 452套等问题,已督促整改落实。
二是围绕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全面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以促进整合专项、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结构、深化改革、提高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财政政策贯彻落实、存量资金盘活、专项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使用情况。在开展本级预算执行及其它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的基础上,延伸审计了8个部门预算执行单位及州扶贫办、州国投公司。认真开展税收审计,重点从虚增收入、跨区征税、代开机构等8各方面,指导各县市审计机关核实疑点、抽查重点,及时汇总核查结果上报自治区审计厅。向州人民政府和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计结果报告及整改报告。
三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拓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结合自治州作风建设“三项治理”及“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以社会关注和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为切入点,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医疗、涉农资金、政府投资等“民生热点”资金为重点进行审计,对公款私存现象进行重点关注。目前,全州审计机关已开展18个单位、33名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四是围绕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和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着力加强政府投资审计。全州共开展政府投资审计项目582项(含零星工程、拦标价项目),核减政府投资额24663.8万元;博州审计局开展了全民健身中心、文化艺术中心、哈日吐鲁克水库等14个项目的竣工结算及跟踪审计,审减工程造价4539.39万元,出具跟踪审计意见12份。同时整合社会审计资源,进一步规范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行为,发挥社会中介机构在自治州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作用,采取委托州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2016—2020年度社会中介机构备选库项目进行了采购。
五是围绕促进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加强民生项目资金审计力度。按照自治区审计厅统一安排,完成了2015年度保障性及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重点对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保障性住房分配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延伸调查了70个村的146户农村危房改造家庭,对18个安居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组织全州审计机关开展乡镇惠民政策资金和新农合基金审计,促进了各项惠民政策的有效落实。
六慢服务博州建设,积极作为,完成党委、政府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积极配合开展金三角工业园区、州实验中学资产移交工作;抽调4名业务骨干参与自治州巡察及16个乡镇、43个州直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协助办理州直统建房信访问题;承担“两个中心”工程监督组组长职责,提出相应监督意见建议;发挥专业特长,受邀主讲专题讲座12场次,累计培训3200余人次,为规范财政财务管理及统筹整合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发挥积极作用。
二、强基固本,规范管理,不断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
一是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始终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认真落实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决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班子团结和谐、坚强有力,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和决策水平不断提升。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选派1名干部赴审计署挂职锻炼,18名干部外出参加学习,不断提升审计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是深入推进“访惠聚”活动开展。驻村工作队紧扣重点工作,圆满完成“访惠聚”活动各项工作任务目标。以“十星级创建”为抓手,夯实基层基础,注重村队发展党员、培养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完成村“两委”班子及配套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重点打造一支永不走的工作队。永集湖村创建精河县“自治区级精神文明村队”、“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顺利通过验收。严格按照“369”限时工作法,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继续深入推进“五好宗教活动场所”、“五好宗教人士”创建活动,严格执行“四项活动”审批制度。实行“网格化”服务管理,全面落实“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按照“一类一政策、一户一办法”的要求,制定精准扶贫计划,落实帮扶措施,全村34户94人贫困户实现脱贫目标。认真实施惠民生工程,完成村级基层组织阵地建设、农田防渗渠建设、美丽乡村、人居环境改善、安居富民工程等惠民项目共计1751万元。自治州基层组织建设现场会、民族团结进步年创建示范经验交流会、精河县精准扶贫脱贫现场会顺利在永集湖村举行,进行现场观摩,永集湖村党支部被评为“2016年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三是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强化干部作风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红线底线意识。通过开展“党规党纪刻印于心”知识竞赛、专题宣讲辅导、“纪律知识微考堂”、学习正反面典型,收看警示教育片,参观教育基地等活动,不断提高审计干部队伍的思想意识与廉洁自律意识。加强对纪检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局党组与全体干部职工签订《博州审计局干部作风建设承诺书》,从政治、组织、廉政、工作和保密纪律五个方面作出承诺,明确违反作风建设各项纪律的责任追究办法。今年以来,未发现一例违法违纪行为,也未收到关于审计人员廉洁从审方面的举报。
四是扎实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年”、“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及自治州民族团结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开展,深入学习宣传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关于民族团结的重要会议精神。利用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活动。已完成州级民族团结示范单位创建验收工作。于11月底全面完成全局38名干部职工“民族团结一家亲”结对认亲活动,加强与结对认亲户的走访交流,了解实际困难,真情帮扶解决,不断增进各民族之间的感情。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博州审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63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24.04万元,其他收入106.8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7.74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648.9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9.71万元。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3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4.04万元,占83%;其他收入106.86万元,占17%。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48.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6.86万元,占78.1%;项目支出142.07万元,占21.9%。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630.9万元、648.93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2.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2.34%,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2.26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12名退休人员纳入社会保险管理,单位不再负担退休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2.07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94.92万元,支出决算为542.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37.3%。
六、2015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0 %,与2015年相比,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万元;
(二)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
(三)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 %。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30750.16元,其中:人员经费4354079.8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64108.74元、津贴补贴1398080.80元、奖金387738元、社会保险缴费305410.22元、生活补助4440元、奖励金137995.04元、住房公积金356307元;公用经费110059.82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0533.25元、手续费1060.33元、水费4640.88元、电费12488.46元、会议费7900元、公务接待费20816元、福利费32620.9元。
八、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5.86万元,完成预算的158.6%,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6万元,完成预算的194.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8万元,完成预算的69.33%。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6万元,占85.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8万元,占15.2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3.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费、驻村工作组用车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08万元。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3个、来宾34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6万元,下降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8万元,下降1.42%。具体原因如下:公务用车维护费含上年未结清费用1.97万元,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人数及接待标准。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博州审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万元,用于机关的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邮电费、取暖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下降36.9,主要是机关工作力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博州审计局政府采购计划3.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9万元。
(三)其他情况。无其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博州审计局
2018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