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博州党委组织部概况
根据博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自治州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博州财库[2016]15号)文件要求,现将博州党委组织部部门决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办公室(调研室)工作职责:1.负责部机关秘书、机要、收发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2.负责信息、调研、文字综合、会务组织、文电处理、文件审核、督查督办、部机关办公自动化和保密工作。3.负责起草或参与起草本部的重要报告、文件和工作总结。4.负责部长办公会议、部务会议的安排和会议记录。5.负责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安排和记录工作,组织安排部机关干部的政治、业务学习。6.负责制定或参与制定本部工作计划及各项工作制度。7.负责部机关财务、固定资产、车辆、办公用品管理等工作。8.管理本部的印鉴、介绍信、各类资料以及电话、传真机等。9.负责公务接待及有关活动的联络协调工作。10.协调部内各科室有关业务工作。11.办理部领导交办事项。
干部科工作职责: 1.负责草拟全州县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和干部管理制度。2.承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具体事宜,负责实施县级领导干部的公开选拔和州直县级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3.负责办理自治区党委管理干部的任免、考核手续的呈报;协助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考核了解地州级后备干部;负责州党委管理干部的考察、考核、交流、调配工作。4.承办州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班子换届选举的有关组织工作。5.负责制定县市及州直群众团体领导班子换届方案和人事安排意见,指导换届选举工作。6.协调组织实施领导干部挂职锻炼和交流工作。7.指导协调全州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和年轻干部工作,负责县级后备干部队伍的宏观管理,提出调整补充和培养使用意见,做好日常管理工作。8.承办副营职以上军转干部的安置事宜。9.承担州党委管理干部档案管理和信息采集、干部统计工作。10.协助自治区有关部门考核、管理驻博单位干部;负责“双重”管理干部职务任免调整的协商工作。11. 负责《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指南》的编辑工作。12. 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务员管理科工作职责: 1.承担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检查全州贯彻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的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共同起草制定自治州公务员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并负责分工范围内的组织实施。2. 承担全州“六类”机关(党的机关、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管理工作;对县(市)组织部门公务员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3.负责全州各级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负责全州“六类”机关所属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申报和管理工作。4.协调全州法官、检察官管理有关工作。5.配合上级党委组织部门组织实施全州“六类”机关、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及“六类”机关所属参照管理单位的公务员(工作人员)的考录工作,负责综合管理其考核、调配、培训、申诉控告、非领导职务设置、奖励表彰等工作。6.承担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完成的全州公务员队伍宏观管理工作,定期分析分工范围内公务员队伍建设情况,提出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建议意见,参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7.参与自治区关于机关工资、津(补)贴有关政策在全州的贯彻落实。8.承担分工范围内的公务员信息系统建立、使用和维护工作。9.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科工作职责: 1、负责研究和指导党组织建设,研究和提出党的组织制度和党内生活制度的意见。2、调查和研究企业、农村、街道等各类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情况和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3、研究和指导各类新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4、负责县市、乡镇召开党代会的审批、指导工作。5、研究和提出党员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划、检查、指导党员教育工作和党员发展工作,主管党员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承办追认党员和自治州党委直接接收党员的审批工作。6、负责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管理、指导和综合工作。7、负责全州党内状况的统计综合和党费管理工作。8、指导组织干部队伍建设。9、负责自治州党建研究会的协调工作及日常事务。10.负责《博尔塔拉党建》编辑工作。
干部教育科工作职责: 1、负责自治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规划、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和制度规范。2、承办自治州党委管理干部的调训工作。3、负责自治州单位举办干部培训班的审批工作。4、抓好州、县(市)党校的规范化建设,指导州党校主体班次及学历班次的教学管理。5、负责自治州党委管理干部培训状况等基础性建设工作。6、承担自治州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7、负责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干部监督科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新时期的干部路线,研究、了解和掌握自治州干部队伍建设的情况和动态,并及时进行分析,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2.负责全州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3.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组织实施对县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县级领导班子和州党委管理干部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4.组织制定或参与制定有关干部监督管理方面的制度和规定,并对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认真执行《全国组织系统“12380”举报电话受理工作暂行规定》,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受理用人方面不正之风和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举报、申诉,办理州党委或部领导批办的反映领导干部重要问题的案件。6.组织召开与执纪执法部门的联席会议,及时沟通有关干部方面的情况,了解掌握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及受处分、处理的情况。7.负责办理自治州党委管理的干部的党龄、工龄、职级待遇等历史遗留问题及辞退、辞职、提前退休等的审核、审定工作。8.办理全州县级领导干部、州直干部职工因公出国(境)和州直党员因私出国(境)的政治审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办理选拔出国培训人员等事宜。9.负责全州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动态管理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10.贯彻执行领导干部诫勉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对政治、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有问题的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提出诫勉建议。11.承办全州县级领导干部的个人收入申报工作。12.会同或委托审计部门开展对州党委管理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工作。13.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层办工作职责:1.负责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精神,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党委的中心工作和不同时期所提出的任务要求,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出规划方案和指导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党组织建设工作。2.组织实施自治州“三级联创”、“五个好”街道社区党组织创建活动的开展,重点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市)、“五个好”乡镇场(街道)党委(党工委)、村队(社区)党支部以及“五个好”乡村学校党组织、基层满意的县市部门、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的创建工作;组织对“五个好”乡镇场(街道)党委(党工委)的考核验收,提出考核结论意见;向自治区推荐上报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市)。3.负责调查了解和督促检查自治州农村、街道社区、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建设情况,注重研究和发现带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向自治州党委反映情况,并提出解决的办法和建议,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依据;总结推广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基层组织建设的经验;承办自治州基层组织建设各阶段工作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4.配合县市和有关部门抓好农村、街道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工作。5.指导各县市做好农村“三老”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6.负责检查指导、修订完善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积极探索基层组织建设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稳定、宗教事务管理等工作有机结合的有效办法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7.指导开展城乡党组织联系共建工作,组织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8.完成自治州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才(援博)办工作职责:(一)人才工作方面1.负责承担自治州人才队伍建设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研究拟定并协调落实人才队伍建设规划。2.拟定或协调有关部门拟定自治州人才工作有关政策规定。3.负责组织自治州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的调查研究,向自治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指导、协调、检查自治州人才工作。4.协调落实国家、自治区组织的各类专项重点人才工作。5.负责自治州优秀专家、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和服务工作,建立自治州优秀专家、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信息库,协调有关部门建立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信息库、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信息库、高技能人才信息库、农村实用人才信息库。6.会同有关部门选派、管理科技副职。7.协调有关部门总结宣传人才工作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8.承办自治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援博工作方面1.负责自治州援博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的协调落实和督促检查。2.负责制定和实施援博工作计划,拟定援博工作有关政策。3.负责对援博重点项目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协调、指导各地、各部门加强与湖北省在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4.对援博工作和援博干部的安排、使用、管理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5.会同有关方面对援博干部进行考察、考核,提出使用意见和建议,做好援博干部的档案管理工作。6.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做好内地干部到博州挂职的协调和服务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对挂职干部情况进行了解和考察,提出工作建议。7.承办自治州援博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服务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远程教育管理中心(党员电化教育中心)工作职责:(一)远程教育工作方面1.承担自治州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及时沟通信息,相互配合,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2.负责全州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3.组织编订全州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的技术标准和实施意见,具体负责全州终端接收站点建设。4.负责编制自治州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教学资源库建设、课件开发和教学辅导计划。5.负责新疆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辅助教学网站博州分站——赛里木湖网的建设、维护和管理。6.负责全州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资产管理和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二)党员电化教育工作方面1.承担自治州党员电化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及时沟通信息,相互配合,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2.负责全州党员电化教育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承担县、乡两级党员电教干部的业务培训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综合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是会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会计核算工作的总结。是在日常会计核算资料的基础上加以归类、汇总和加工处理,通过一定的指标体系、用统一口径的计量单位编制的会计报表,使之形成综合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全年各项资金运行情况及预算执行效果的报告文件。
部门决算是年度预算执行的总结,是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从政府决策、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控制管理等各阶段的最终结果,部门预算执行的情况如何,是否正确贯彻了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是否实现了预算收支任务,是否做到了“收支平衡,略有节余”,只有通过编制部门决算才能准确地反映出来。部门决算报表是部门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及其结果的定期书面报告,是行政事业单位和上级财政部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指导预算执行工作的重要信息资料,也是设计和编制下年度预算的基础。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2015年度部门决表
(具体见附件XX单位2015年决算1-22张报表)
第三部分 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财政拨款收入956.6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收入(2013201)404.78万元,其他组织事务支出收入(2013299)437.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支出收入(2080505)111.69万元,其他支出收入(2299901)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财政拨款支出926.6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2013201)404.78万元,其他组织事务支出(2013299)404.7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支出(2080505)111.69万元,其他支出收入(2299901)3万元。
2016年度一般财政拨款结余3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2016年度年末结余1044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结余1014万元,一般财政拨款结余30万元。
2016年度年末资产总额1426.5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44.86万元,固定资产381.65万元。
(四)2016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0%,与2014年相比,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万元。
2、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5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
(三)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5年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