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博州中级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包括:部门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人员情况等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审判法律规定由州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或者在必要时,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审判法律规定由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判案件。
3、审判由自治州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程序提起上诉的案件。
4、审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审理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起再审的案件,受理不服下级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的案件。
5、办理法律规定由州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减刑、假释案件。
6、依法审理国家赔偿案件。
7、对下级人民法院因管辖不明发生争议的案件指定管辖。
8、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9、依法执行由最高、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案件。
10、监督、指导所辖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11、指导全州两级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协同自治州党委主管部门加强辖区内县(市)法院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自治州主管部门管理自治州两级法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工作。
12、领导全州两级人民法院的监察工作。
13、积极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讨论并提出意见。
14、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15、管理全州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16、承办其他应由博州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博州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内设14个职能部门和政治部。其中,职能部门分别为: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技术室、司法警察支队、纪检组、监察室。
(三)人员情况:
本单位现有在职人员77人,年初共有在职人员82人,人,减少5人,其中:新招录2人,调出1人,辞职2人,退休4人。
现有退休人员32人,年初共有28人,新增4人。全部移至社保,由社保统一管理。全部属财政供养人员。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博州中级人民法院部门决算包括:博州中级人民法院部门本级决算、所属单位决算等。
纳入博州中级人民法院(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博州中级人民法院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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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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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博州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 博州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2026.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6万元,(降低)7%,支出1780.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58.8万元,(降低)24%。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支付进度较上年下降。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02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8.3万元,占7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468.3万元,占23%。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资及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支出进度下降。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78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5.2万元,占69%;项目支出545万元,占3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支出进度下降。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年末结转结余467.5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6.39万元,增长111.41%。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467.5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6.39万元,增长111.41%。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工程款支付进度下降。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45.91万元,比上年(减少)4.22万元,(降低)8%,(减少)原因是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4万元,占9%,比上年增加4.4万元,增长100%,增加原因是刘霞院长出国考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6万元,占82%,比上年(减少)6.2万元,(降低)14%,(减少)原因是压缩油耗及车辆修理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3.9万元,占8%,比上年减少2.4万元,减少38%,(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4万元。2016单位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2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刘霞院长去国外考察,普加院长办理签证手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6万元。主要用于燃料费23.44万元、维修费13.94万元、车辆检验费0.17等。2015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18辆。
公务接待费3.9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9万元,主要是湖北对口部门来疆等。2016单位国内公务接待500批次,700人次。
(二)会议费支出决算0万元,比上年(减少)0.12万元,(降低)100%,(减少)原因是无会议费支出。
(三)培训费支出决算9.5万元,比上年减少3.05万元,减少24%,增加原因是主要是增加了网络培训及视频培训力度。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2016年度年初预算收入数1114.5万元,收入决算数2026.6万元,增加912.1万元,增长181%,增减变动原因是:增加法院审判办公楼用房及项目收入及增加项目收入。其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070.3万元,决算数1558.3万元,增加488万元,增长69%,增减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审判法庭建设收入;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决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减变动原因是: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2016年度年初预算支出数1114.5万元,支出决算数1780.2万元,增加665.7万元,增长159%,增减变动原因是:增加法院审判办公楼用房及项目支出及增加项目支出。其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070.3 万元,决算数1516.97万元,增加446.67万元,增长41%,增减变动原因是:工资调资、法院审判办公楼用房及项目支出及增加项目支出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支出0万元,决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减变动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及支出。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54万元,支出决算数45.9万元,(减少)8.1万元,(下降)15%,增减变动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油耗及车辆修理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5 万元,决算数4.4万元,(减少)0.6万元,(下降)12%,增减变动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43万元,决算数37.55万元,(减少)5.45万元,(下降)15%,增减变动原因是:压缩油耗及车辆修理支出。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6万元,决算数3.9万元,(减少)2.1万元,(下降)54%,增减变动原因是:控制接待人数及陪同人数。会议费预算0万元,决算相比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减变动原因是:无会议费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决算相比预算增加9.5万元,增长100%,增减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未纳入预算,年初未安排部门预算。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博州中级人民法院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81万元,比上年增加2.84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维稳支出。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884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73.76万元,固定资产1349.25万元,其中:房屋181.12(平方米),价值17.49万元,共有车辆18辆,价值502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其他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价值829.77万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项目支出决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6单位政府采购计划276.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1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8.35万元;实际采购25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4.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1.62万元。
(五)其他 无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