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博州中级人民法院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二)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的8张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审判法律规定由州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或者在必要时,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审判法律规定由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判案件。
3、审判由自治州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程序提起上诉的案件。
4、审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审理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起再审的案件,受理不服下级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的案件。
5、办理法律规定由州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减刑、假释案件。
6、依法审理国家赔偿案件。
7、对下级人民法院因管辖不明发生争议的案件指定管辖。
8、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9、依法执行由最高、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案件。
10、监督、指导所辖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11、指导全州两级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协同自治州党委主管部门加强辖区内县(市)法院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自治州主管部门管理自治州两级法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工作。
12、领导全州两级人民法院的监察工作。
13、积极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讨论并提出意见。
14、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15、管理全州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16、承办其他应由博州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博州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内设14个职能部门和政治部。其中,职能部门分别为: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技术室、司法警察支队、纪检组、监察室。
(三)年末编制情况、实有人数情况。
年末单位共有85个编制,其中行政编80个,工勤编5个。本单位年末共有在职人员78人,年初共有在职人员81人,2018年招录3名公务员;退休7人。
现有退休人员40人,年初共有33人,新增7人。全部移至社保。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博州中级人民法院部门决算包括:博州中级人民法院部门本级决算。
纳入博州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2111.2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3.91万元,降低8.41%,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审判法庭建设收入减少;支出2223.6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7.27万元,增长8.66%,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购置固定资产及办公费用增加,因车辆年数时间长车辆进行了维修;结余380.7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15.47万元,降低45.31%。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以前年度资金。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111.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42.22万元,占8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368.93万元,占17%。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本年收入年初预算数1477.61万元,决算数2111.2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43%,差异主要原因其他收入未入年初预算。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223.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5.97万元,占75%;项目支出547.67万元,占2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1477.61万元,决算数2223.64万元,预决算差异率50%,差异主要原因本年度购置固定资产及办公费用增加,因车辆年数时间长车辆进行了维修。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221.2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3.91万元,降低8.41%。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审判法庭建设收入减少。财政拨款支出2223.6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7.27万元,增长8.66%,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购置固定资产及办公费用增加,因车辆年数时间长车辆进行了维修。其中:基本支出1675.97万元,项目支出547.67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380.7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15.47万元,降低45.31%。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以前年度资金。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1477.61万元,决算数2221.2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50%,差异主要原因其他收入未入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477.61万元,决算数2223.64万元,预决算差异率50%,差异主要原因原因本年度购置固定资产及办公费用增加,因车辆年数时间长车辆进行了维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42.2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1.8万元,降低10.4%。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单位退休人员增多,办公经费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2.2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9.58万元,降低4%。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单位退休人员增多,办公经费减少。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按类级科目公开),公共安全支出1638.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67万元、其他支出12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按类级科目公开),工资福利支出1283.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1.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77万元,资本性支出102.56万元。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1477.61万元,决算数2221.2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50%,差异主要原因其他收入未入年初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477.61万元,决算数2223.64万元,预决算差异率50%,差异主要原因本年度购置固定资产及办公费用增加,因车辆年数时间长车辆进行了维修。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无此项业务。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无此项业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单位无此项业务。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单位无此项业务。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380.7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15.47万元,降低45.31%。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380.7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15.47万元,降低45.31%。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51.78万元,比上年增加1.76万元,增长3.4%,增长原因:任务加重,审判执行力度加大,油价上涨,2017年接待湖北讲师团及上年公务接待费用未及时结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出境人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37万元,占97%,比上年增加13万元,增长26%,增加原因是任务加重,审判执行力度加大,油价上涨;公务接待费支出1.41万元,占3%,比上年增加0.09万元,增长6.4%,增加原因是2017年接待湖北讲师团及上年公务接待费用未及时结账。
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博州中级人民法院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出境人员。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3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车辆燃油费及过路费和车辆维修等。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18辆。
公务接待费1.41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41万元,主要是接待人员工作餐等。博州中级人民法院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176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13.5万元,决算数51.78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84%,差异主要原因任务加重,审判执行力度加大,油价上涨,2017年接待湖北讲师团及上年公务接待费用未及时结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5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00%,差异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出境人员;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无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5万元,决算数50.3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907%,差异主要原因任务加重,审判执行力度加大,油价上涨;公务接待费预算数3.5万元,决算数1.41万元,预决算差异率-60%,差异主要原因2017年接待湖北讲师团及上年公务接待费用未及时结账。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博州中级人民法院单位(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5.08万元,比上年增加13.88万元,增长7.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购置固定资产及办公费用增加,因车辆年数时间长车辆进行了维修。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18辆,价值502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二)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自评情况:人民法院机关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批准、审核、核算,访惠聚工作队专项资金由队长负责开展各项工作活动所需资金的申请、实施、使用。项目负责人针对项目实施情况,细化工作责任,确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达到预期目的。
1、法院“访惠聚”工作业务经费及公益性性岗位工资项目自评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3.34万元,执行数为13.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2018年财政拨付我院访惠聚工作经费12万元,支付12万元,资金使用率100%。主要用于维修道路、庭院整治,救助困难家庭及帮助精准扶贫户家庭53户等。有效提升了基层党组织引导力、带动力、凝聚力,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实现了脱贫攻坚精细化,群众工作满意度,在年底考核中我院工作队也取得了的较好的名次。成为示范村队的学习榜样。2018年财政拨付我院公益性岗位工资1.34万元,支付1.34万元,资金使用率100%。我院公益性岗位人员1人,每月能按时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及时缴纳社保。
发现问题及原因:我院工作队在精河县大河沿子镇,由于人员情况较为复杂,人口数量较多,任务较重等原因,本级拨付工作经费远远不能够保障工作需要,因今年对村队进行庭院整治工作,经党组研究配套增加工作队为民办实事好事工作经费15万元,资金是从政法专项资金中列支。
下一步改进的措施和建议:1、提高思想认识。项目绩效是各项目工作的指挥棒,把握着各项目工作的正确方向,决不允许出现偏差。继续改进本部门绩效监控组织、管理、实施方式的思路。2、加强学习,要按时对各工作实施方案、质量考核标准、资金使用支出要求深入学习,弄懂吃透;3、充分认识此项工作重要性,在一个监督阶段灵活掌握工作开展时间,确保在一个监督时段内各项工作顺利。
2、返还法院诉讼费项目自评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17.8万元,执行数为70.6万元,完成预算的60%。
主要产出和效果:(1)返还法院诉讼费用于退还当事人诉讼费,预算数100万元,执行数52.8,退费人数106人次,该专项资金为财政监管,在报批及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财政要求,报送相关文件及材料,履行相关支付手续,及时化解矛盾纠纷。(2)返还法院诉讼费用于偿还我院审判综合楼欠款,预算数17.8万元,执行数17.8万元,该欠款及时化解完毕,及时消除信访隐患。
发现问题及原因:1、各项紧争工作任务在同一时间段叠加时,不能及时的按计划完成阶段工作。2、我单位对项目管理水平不均衡,自评能力与整改力度不够,影响项目的总体进度,在纠偏纠错方面存在能力不足问题,对个别问题不能及时发现,不能及时纠正。3、预算细化程度不够,造成了预算数与执行数的差异。
下一步改进的措施和建议:1、提高思想认识继续改进本部门绩效监控组织、管理、实施方式的思路。2、加强学习,要按时对各工作实施方案、质量考核标准。3、充分认识此项工作重要性,在一个监督阶段灵活掌握工作开展时间,确保在一个监督时段内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204(类)05(款)99(项):指其它法院支出。204(类)05(款)01(项):指行政运行。208(类)05(款)05(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类)05(款)06(项):指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29(类)99(款)01(项):指其他支出。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的8张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