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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博州中级人民法院部门决算公开

2018年08月06日 19:04  州财政局

2017年度博州中级人民法院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博州中级人民法院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博州中级人民法院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11张):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表》

《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支出决算明细表》

《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9张)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四、单位资产负债情况(1张):

《资产负债简表》

五、部门决算附表(5张)

《资产情况表》

《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基本数字表》 《机构人员情况表》

《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

六、填报说明附表(2张)

《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政府采购情况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情况(1张)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审判法律规定由州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或者在必要时,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审判法律规定由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判案件。

3、审判由自治州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程序提起上诉的案件。

4、审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审理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起再审的案件,受理不服下级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的案件。

5、办理法律规定由州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减刑、假释案件。

6、依法审理国家赔偿案件。

7、对下级人民法院因管辖不明发生争议的案件指定管辖。

8、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9、依法执行由最高、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案件。

10、监督、指导所辖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11、指导全州两级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协同自治州党委主管部门加强辖区内县(市)法院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自治州主管部门管理自治州两级法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工作。

12、领导全州两级人民法院的监察工作。

13、积极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讨论并提出意见。

14、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15、管理全州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16、承办其他应由博州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博州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内设14个职能部门和政治部。其中,职能部门分别为: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技术室、司法警察支队、纪检组、监察室。

(三)年末编制情况、实有人数情况。

年末单位共有89个编制,其中行政编84个,工勤编5个。本单位年末共有在职人员81人,年初共有在职人员77人,2017年招录7人(其中2016年招录2人于2017年进财政工资统发);安置复转军人1人,调出2人,调入1人,辞职1人,羁押1人,退休1人。

现有退休人员33人,年初共有32人,新增1人。全部移至社保。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博州中级人民法院部门决算只包括本级决算。

博州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博州中级人民法院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2305.0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8.43万元,增长13.74%,支出2046.3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6.16万元,增长14.95%,结余696.2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8.6万元,增长49%。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收入增加主要原因为新增国家赔偿资金及法院绩效奖励。支出增加主要原因为人员较上年增加4人,司法改革后员额法官工资上调幅度较大;同时新增法院绩效奖励和国家赔偿资金。

与预算相比情况:

2017年年初预算数1700.79万元,收入决算与预算相比增加604.26万元,增长73%,增长变化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工资经费;2017年年初预算支出数1700.79万元,决算与预算相比预算支出增加345.59万元,增长83%,增长原因是新增国家赔偿资金及法院绩效奖励。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305.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4.02万元,占84.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361.03万元,占13.7%。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国家赔偿资金及法院绩效奖励及人员工资经费。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年初预算收入1700.79万元,决算与预算相比增加604.26万元,增长73%,增长原因:新增国家赔偿资金及法院绩效奖励。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046.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4.32万元,占78%;项目支出452.06万元,占2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较上年增加4人,司法改革后员额法官工资上调幅度较大;同时新增法院绩效奖励和国家赔偿资金。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年初预算支出数1700.79万元,决算与预算相比增加345.59万元,增长83%,其中基本支出1594.32万元,项目支出452.05万元;主要是司法改革后员额法官工资上调幅度较大;同时新增法院绩效奖励和国家赔偿资金。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944.0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85.72万元,增长25%。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国家赔偿资金及法院绩效奖励。财政拨款支出1811.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94.8万元,增长19%。其中:基本支出1539.6万元,项目支出272.2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较上年增加4人,司法改革后员额法官工资上调幅度较大;同时新增法院绩效奖励和国家赔偿资金。财政拨款结转结余696.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8.6万元,增长59%。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法院绩效奖励资金结余是由于第四季度绩效考核工作尚未结束,部分奖励资金没有发放;“两庭”建设资金结余主要是我院审判综合楼虽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决算,各项工程款已平均支付至85%,剩余工程款无法继续支付,待决算审计后即可支付完毕;信息化及装备经费结余是部分设备已计划采购,但未交付完。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1244.98万元,决算财政拨款收入1944.02万元,增加699.04万元,增加56%;增长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较上年增加4人,司法改革后员额法官工资上调幅度较大;同时新增法院绩效奖励和国家赔偿资金。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244.98万元,决算支出数为1811.79万元,增加566.81万元,增长68%,增长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较上年增加4人,司法改革后员额法官工资上调幅度较大;同时新增法院绩效奖励和国家赔偿资金。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1.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94.8万元,增长19%。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较上年增加4人,司法改革后员额法官工资上调幅度较大;同时新增法院绩效奖励和国家赔偿资金。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2040501行政运行支出1412.5万元,2040599其他法院支出253.2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7.1万元,2299901其他法院支出19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30101款基本工资334.04万元,30102款津贴补贴465.08万元,30103款奖金27.83万元、30104款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1.55万元,301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4.72万元,30109款职业年金42.36万元,30199款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5.3万元。

30201款办公费支出25.83万元,30202款印刷费支出5.45万元,30203款咨询费支出4万元,30204款手续费支出0.7万元,30205款水费支出1.48万元,30206款电费支出19.69万元,30207款邮电费支出21.39万元,30208款取暖费支出47.3万元,30209款物业管理费支出17.64万元,30211款差旅费支出42.12万元,30212款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11.33万元,30213款维修(护)费支出8.1万元,30216款培训费支出8万元,30217款公务接待费支出1.32万元,30224被装购置费支出3万元,30226款劳务费支出16.13万元,30228款工会经费支出4.5万元,30229款福利费支出5.1万元,30231款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支出37.37万元,30299款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84万元。

30305款生活补助支出0.75万元,30309款奖励金支出100.09万元,30311款住房公积金支出71.11万元,30314款采暖补贴支出15.58万元。

31001款房屋建筑物购建支出10.81万元,31002办公设备购置支出52.35万元,31003款专用设备购置支出2.6万元,31007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支出82.34万元,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1.99万元。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年初财政安排一般公共预算1244.98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566.82万元,增长68%,主要是司法改革后员额法官工资上调幅度较大;同时新增法院绩效奖励和国家赔偿资金。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科目收入和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科目收入和支出。

与预算相比情况:年初财政预算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与预算相比一致。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科目收入和支出。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无支出0万元,无支出0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无支出0万元,无支出0万元。

与预算相比情况:年初财政预算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与预算相比一致。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696.2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8.6万元,增长49%。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364.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2.2万元,增长39%。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50.02万元,比上年增加4.1万元,增长9%,增加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较上年有所增加,主要是院领导赴参加高级人民法院赴美国及加拿大进行司法交流。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1.33万元,占23%,比上年增加6.9万元,增长155%,增加原因是院领导赴参加高级人民法院赴美国及加拿大进行司法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37万元,占75%,比上年减少0.18万元,降低1%,减少原因是有效控制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1.32万元,占2%,比上年减少2.6万元,降低66%,减少原因是到年底部分接待费用未结账。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1.33万元。博州中级人民法院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国际间往返机票费用7.7万元,境外住宿费用0.9万元,境外伙食费、公杂费、城市间交通费、境外翻译费用2.6万元,保险费及交通费0.1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7.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3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燃料,送达判决书,县市开庭等。2017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18辆。

公务接待费1.32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32万元,主要是湖北高院来博考察、湖北高院讲师团来博授课、高院来博督查,干警加班就餐等。博州中级人民法院国内公务接待44批次,230人次。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三公经费一般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4万元,主要是因公出国(境)费用5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费用增加,因我院有18辆公务用车,执行任务较重,支出较大;因公出国为我院院长赴国外进行司法交流支出。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1.2万元,比上年增加80.39万元,增长72%,主要原因是因为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后,办公楼运转各项支出均由运行经费资金解决。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六、政府采购情况

博州中级人民法院政府采购计划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实际采购7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8981.5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63.65万元,固定资产1483.41万元,其中:房屋180.12(平方米),价值17.49万元,共有车辆18辆,价值502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价值963.92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合计0万元,资产处置收入合计0万元。其中:已缴国库0万元,已缴财政专户0万元,应缴未缴0万元,单位留用0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0万元,项目支出决算452.05万元。年末本部门单位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开展情况及结果:

1、法院“两庭建设”项目支出

2017年度财政返还我院上年结余“两庭建设”资金169.54万元,支出0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我单位审判法庭主体工程建设项目支出,因单位楼房决算审计工作当年未尚结束,无法支付剩余工程款,我院预期2018年能完成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决算审计工作,该资金于2018年继续使用。

2、法院政法专项支出

2017年我院其他法院支出820.59万元,其中上年结余255.32万元,财政拨本年中央转移政法支付264万元、国家赔偿97.27万元、返还诉讼费204万元。

2017年我院其他法院支出423.09万元,主要用于:(1)支付侵犯2人人身自由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97.27万元;(2)用于退还当事人撤诉或调解后应退还当事人的诉讼费部分34.68万元;(3)用于支付机房改造及更新存储信息化设备82.34万元;(4)用于办公设备购置52.35万元、(5)用于支付审判法庭建设项目10.81万元;(6)用于法院开展办案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包括印制宣传材料,聘用书记员、法警及驾驶员工资,赴县市开庭调研等工作所需燃料费、差旅费、车辆维修费,购买办公用品等支出145.64万元。

2017年我院其他法院支出结余397.5万元,主要是1、因单位楼房决算审计工作当年未尚结束,无法支付剩余工程款,审判法庭建设项目结余203.43万元,该资金于2018年继续使用;2、办案及装备业务经费194.07万元,结余资金于2018年继续使用。

该资金保障了法院工作正常开展,提高了法院办案条件,提高了信息化建设,改善了执法办案条件,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确保审判质量、促进司法公正、维护了社会稳定。

3、访惠聚活动经费及社区经费项目

2017年我院访惠聚活动经费及社区经费28.96万元,其中访惠聚活动经费上年结余1.46万元,本年财政拨款访惠聚活动经费17.5万元,社区经费10万元。

2017年我院支出访惠聚活动经费及社区经费28.9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组在村上开展春节、三八等联谊活动,慰问困难群众等6.4万元;为社区购买办公设备(电脑、文件柜等)5.57万元;工作队粉刷外墙维修等5.78万元;组织社区干部学习及印制宣传资料、支付精准扶贫户劳务费、保障正常业务开展等支出11.21万元。该资金结余为0元。

该资金协助驻村党组织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促进了宗教和谐,落实民生建设任务,确保社会稳定,坚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204(类)05(款)01(项):指行政运行支出,反映法院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204(类)05(款)06(项):指两庭建设支出,反映人民法院审判用房,人民法庭用房、开场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以及审判法庭安全设备购置及运行管理等支出

3、204(类)05(款)99(项):指其他法院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4、208(类)05(款)05(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229(类)99(款)01(项):其他支出,指上述项目不能划分到具体科目中的方面支出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报表封面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二、《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三、《资产情况表》

二十四、《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五、《基本数字表》

二十六、《机构人员情况表》

二十七、《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

二十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二十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三十、《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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