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单位基本情况:
1、部门主要职能
依法承担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各项委托检验;负责研究、建立和保存本地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依法承担本地区计量器具强制检定、非强制检定、仲裁检定、校准、型式评价和商品量检测;承担计量技术规范(规程)的起草工作,开展计量产品与有关产品的质检工作;完成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下达的为实施计量法提供技术保证的各项任务;强化内部管理,严格自律,不断提升检验能力。
2、机构设置情况
博州质量与计量检测所是独立核算的全额事业单位,科级。
事业编制数35人,2016年12月实有在职职工30人,退休人员9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博州质量与计量检测所是独立核算的全额事业单位,纳入博州质量与计量检测所的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第二部分博州质量与计量检测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博州质量与计量检测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9637552.63元,2016年度支出总计8947552.63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90000元。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9637552.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08857.65元,占总收入的48.86%,事业收入3185831元,占总收入的33.06%(其中200万元为湖北援建南城基地石灰石及其制品监测中心专项款),经营收入1742016.24元,占总收入的18.08%,其他收入847.74元。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总计8947552.63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91123.13元,占总支出的91.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6429.50元,占总支出的8.45%。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年末结转结余资金690000元,资金用于质检所实验室装修和购置经费。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无费用发生。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公务运行维护费90850元。
3、 公务接待费:发生费用10000元。公务接待28批次,接待人数189人次。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2016年收入年初预算数为4047457.09元,调整预算数9637552.63元,2016年收入决算数为9637552.63元。
2016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47457.09元,调整预算数为8947552.63元,2016年支出决算数为8947552.63元。
2016年年初结转结余金额为0元,年末结转结余金额690000元,结转资金用于质检所南城基地实验室的装修和购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需要说明。
八、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