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单位情况
㈠ 基本情况
1.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工作主要职能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是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对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自治区党委关于自治区地州市县人大、政协机关机构改革的意见》(新党发[2002]18号)文件精神,为使自治州人大常委会适应新形势需要,更好地依法履行职责,发挥好地方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2013年自治州党委下了“重新核定了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核定后的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机关设四个工作委员会,一个综合办事机构。机构规格均为正处级。
⑴ 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能
一是法制工作委员会职责。负责提请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自治州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草案)的起草、论证、修改等具体工作;负责全国人大常委会、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法规征求意见等具体工作,检查了解司法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对司法部门工作情况和执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对本级司法机关和有关工作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下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有关决议、决定进行审查;受理人民群众的检举、控告和诉讼性案件的申诉,与本级司法工作部门联系,承办人大代表关于法制工作、司法工作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2015年6月19日自治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立法项目调整及2015年立法计划。
二是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职责。负责对财政、经济(农牧业)、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议、决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有关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报告;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决算(草案)报告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进行初审;对本级人民政府发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下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做出的有关决议、决定进行审查;与本级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进行联系;承办人大代表关于财政、经济、环保工作方面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是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职责。负责对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议、决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有关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报告;对本级人民政府发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下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做出的有关决议、决定进行审查;与本级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进行联系;承办人大代表关于教科文卫工作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是民族宗教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职责。负责对民族宗教、外事侨务、代表人事和选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有关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报告;对本级人民政府发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下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做出的有关决议、决定进行审查;与本级“一府两院”有关工作部门进行联系;承办人大代表关于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以及代表人事、选举方面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 负责本级、指导下级人大换届选举;承办人事任免、代表资格审查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法律监督的具体工作;组织、安排本行政区域的全国、自治区、自治州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委员闭会期间的活动;督办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维护代表的合法权利;联系县市人大常委会,总结交流人大工作经验,组织培训人大代表;办理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⑵ 办公室主要职能
负责组织协调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日常工作;负责常委会党组、主任会议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和主任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的文秘、会务工作;草拟有关报告、文电和领导讲话稿;负责常委会机关人事、老干、保卫、接待、财务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效能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机关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办理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㈡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情况
根据博州党办发【2013】14号文件“关于印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和根据博州党编办发【2016】36号文件“关于印发《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机构编制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机关行政编制增至36名(含法制工作委员会8名),科级领导职数增至6名(含备案审查科2名),其中:厅级领导职数7人,县级领导10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1名,办公室副主任1名,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6名),科级领导职数6名。
㈢ 事业编制情况
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机关服务中心。机构规格相当于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管理。列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7名,其中:干部编制6名(含主任1名,副主任1名,高级会计师1名,中级蒙文翻译1名,管理人员2名)。工勤人员编制11人【通讯员1名,驾驶员10名(其中:高级技师2名、技师6名)】。
㈣ 机构编制设置及增减变动情况
1.在职人员情况(行政编制36名,实际在岗32名)
⑴ 厅级领导编制7名,实际在岗5名,其原因是2016年9月份调入副书记达楞塔。
⑵ 县级领导编制10名,实际在岗14名(其中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1名,办公室副主任1名,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7名),调入县级领导3名,尤里瓦斯·巴吐尔县处级正职,张永胜副秘书长,刘强县处级副职。
⑶ 科级领导职数3名,实际在岗3名(文秘科科长1名,副科长1名,老干科副科长1名)。
⑷ 享受科级虚职待遇及科员编制11名,实际在岗人员11名(享受科级虚职人员5名,科员5名)。
2.离退休人员情况(离休1人,退休38人)
⑴ 离休人员1人,厅级(定居在乌鲁木齐市)。
⑵ 退休人员38人,厅级12人,县级14人,科级以下12人(含科级)。
3.享受财政补贴的遗属人员 3人
⑴ 厅级离休领导遗孀1人。
⑵ 厅级退休领导遗属2人。
4.残疾人安置合同工2人(单位自筹经费发工资)
5.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⑴ 调入人员6人(达楞塔、尤里瓦斯·巴吐尔、张永胜、刘强、赵君、莎娜6人,行政编)。
⑶ 调出人员1人(陈春艳)
⑷ 退休人员0人。
⑸ 死亡人员0人。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止;新增调入人员6人,调出人员1人,退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死亡0人。博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实有人数92人其中1、属财政供养统发工资人员87人(其中;在职人员48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38人)。属财政供养遗属人员3人。属自筹资金发放工资人员2人(其中残疾人就业安置2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6年,在财政局及时拨款、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我们完成了一系列工作。一是召开了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达到了预期目的。二是召开7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先后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9项,对6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开展视察调研28次,有效监督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三是围绕中心服务稳定大局,把维稳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硬任务,把民族团结作为最大的民生,充分发挥人大的优势,推进落实各项决策部署。根据州党委的安排,两位副主任带队常驻县市开展维稳督导,严督实导维稳工作部署落实。四是科学谋划人大立法工作,充实完善自治州立法规划,推动地方立法工作。收集到立法建议项目4项,分别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草案)》、《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语言文字管理条例(草案)》已完成二审,《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尔塔拉河流域生态保护条例(草案)》和《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出租房屋管理规定(草案)》已经入立法调研阶段《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立法程序规定》已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颁布实施。五是举办了区、州、县市、乡镇代表和乡镇人大主席培训班,有273人参加。累计邀请代表100余人次参加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和旁听庭审活动。组织自治区、自治州两级代表35人赴伊犁州、乌鲁木齐市等地学习考察养殖业、设施农业、牧民定居、工业园区、城市建设和代表工作对国民经济发展提取宝贵的意见建议,取得了预期的目的。不断创新和改进代表联系方式,继续扩大代表列席常委会议和参与立法、监督、调研活动,以“代表之家”、“网络代表”“代表日记”、“代表之声”微信公众号为平台,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六是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州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将博州哈拉图鲁克水库等四个项目股权回购资金及投资收益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关于将博乐市、阿拉山口市、精河县、温泉县2016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政府购买社会公共服务资金列入州财政预算的议案。六是按照州党委的要求,围绕“六项任务”和“四项重点工作”,把“访惠聚”活动引向深入,班子成员19次深入帮扶村调研指导工作投资18万元用于完善村级文化阵地和基础设施建设。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博州人大部门决算包括:博州人大部门本级决算、所属单位决算等。
纳入博州人大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第二部分 博州人大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博州人大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 1034.51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971.05 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 0 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 63.46 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 1034.5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1034.51万元,结余分配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1034.51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941.17 万元,占 91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其他收入 29.88 万元,占 9 %。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1034.5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83.44 万元,占 85.4 %;项目支出 151.08 万元,占 14.6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1034.51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941.17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 90.98 %,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6.88 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年末结转人大会会议费63.4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800.41 万元,占 85.0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76万元,占14.63%;其他支出 3 万元,占 0.32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0 万元,占 0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857.73 万元,支出决算为 941.1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109.73 %。
六、2016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 0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 0 %,与2015年相比,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0 万元,
(二)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占 0 %;城乡社区支出 0 万元,占 0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0万元,占 0 %。
(三)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0 %。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876.94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734.84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142.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64.26 万元,支出决算为 62.21万元,完成预算的 96.81 %,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60.10 万元,完成预算的 96.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2.20 万元,完成预算的95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60.10 万元,占 96.61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2.20 万元,占 3.39 %。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 个,累计 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60.1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60.1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 0 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3 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 2.2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 0 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 万元。2016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 32 个、来宾 268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60.10 万元,下降 5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2.20万元,下降5.17 %。具体原因如下:不断压缩五公经费。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州人大常委机关2016年支出决算数为142.10万元。
其中:1.商品服务支出决算数为131.93万元
2.其他资本性支出决算数为10.17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采购决算为8.79万元
(三)其他情况。
1、代表经费,州级人大代表240名,人均1000元/人,合计为24万元。主要用于14名自治区人大代表,240名自治州人大代表培训、考察视察等费。
2、驻村工作经费,驻村专项经费本年财政拨入驻村工作经费3万元,驻村工作组日常支出为7.15万元,驻村点托托乡六村文化室附属改建工程总造价为11.47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