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单位概述
一、单位基本情况。
㈠、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关于群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指导推动全州群众工作的开展。
2、订自治州党委群众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总结、推广群众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群众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向自治州党委、政府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
4、责办理自治区信访局及自治州党政领导批办、转办的人民群众来信,督促、检查和反馈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情况。
5、指导开展全州领导干部接访和机关干部下访工作;指导全州各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帮扶救助困难信访群众。
6、责督导各县(市、口岸)、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开展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大决策等信访风险评估工作。
7、县(市、口岸)、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实施群众工作责任制年度考核奖惩,提出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并督促落实意见或建议。
8、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㈡、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州党委群众工作部(自治州信访局)设1个内设机构:
综合科(督查科)
组织协调机关的日常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依法行政、组织人事、固定资产、财务、档案、保密、老干、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综合治理、效能建设等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全州群众工作的开展情况;负责群众工作的综合研究,总结和推广群众工作经验;协调指导基层及州直单位开展群众工作;督促基层开展信访风险评估的具体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和重大信访问题的督查督办、回告;负责自治州交办和领导批示信访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群众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督促基层做好矛盾排查和积案化解工作。承担自治州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自治州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㈢、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自治州党委群众工作部(自治州信访局)行政编制5名。其中:县级领导职数2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2名。
按规定核定机关工勤事业编制1名。
㈣、事业单位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群众来信来访办公室(网络信息管理办公室)。相当于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党委群众工作部(自治州信访局)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4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1名。
主要职责: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受理、转送、交办、回告;负责办理国家信访事项受理投诉中心交办事项;负责收集人民群众对国家政策和重大决策的意见和建议;掌握、提供群众工作信息和社会舆情;负责信访统计分析和编发信访信息专报;负责自治州信访信息系统网络的管理、维护和使用;负责对基层信访信息系统维护、使用的指导和培训;负责“州长信箱”受理、办理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博州信访局部门决算包括:博州信访局部门本级决算。
纳入博州信访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第二部分博州信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博州信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203.0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9.91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3.14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203.0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85.95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7.10万元。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89.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7.66万元,占93.55%;其他收入12.25万元,占6.4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85.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95万元,占100%;无项目支出;无经营支出。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1、2016年年末资金结转17.10万元,其中:基本结转17.10万元,项目结转0万元;
2、2016年年末无资金结余。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五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87万元,占79.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会议费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占9.90%;培训费支出决算为0.50万元,占10.31%。具体情况如下:
1.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8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8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6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4.会议费支出0.48万元;
5.培训费支出0.5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8821.66元。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单位国有资产总值655187元,本年购置对讲机930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